关于印发《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9-778490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8-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新政发〔2019〕28号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林场及镇直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新湾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新湾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益阳市《2019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细则》的通知(益农发〔2019〕29号),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宜居、生态、平安、开放、文明”的旅游新镇,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长:汤国华

常务副组长:周朝辉

副组长:臧   孙宗良      张辉德   李毅辉       郭赛君

 员:晏建波  谭志忠  陈旺秋  黄海军       

傅美村 各村(社区)、林场总支部书记及主任  

二、整治方式、标准及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区域、分时段进行推进,充分发挥乡镇主抓、村组主力、村民主体作用。

(一) 示范型:

1.G234沿线50米范围内各行政村、林场所辖区域。

2.桥北村所有村域范围。

3.示范区整治标准以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G234沿线整治具体要求作为标准,整治时间2019年8月10日;

(二)整洁型、干净型:

1.杨阁老村、老屋冲村、莲花村、新湾村、周公湖村、龙虎山林场除G234沿线50米范围外的所有区域。

2.以整洁、干净为总体目标,整治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至8月15日。

三、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在村部、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张贴规范的宣传标语或宣传标牌。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村规民约。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党班子成员包村、村支(含林场 )两委干部包组以及党员组长包农户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签订责任书。村、林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四)开展每月评比。每月组织妇女开展“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和“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

(五)集中整治内容。清除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清理村干道组级公路两旁杂草,沟渠塘坝内漂浮物及黑臭淤泥,农业面源污染及农用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空心房整治

四、资金保障

(一)资金投入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原17个建制村(柏村、龙山、毛田、明月、新湾、北洲、南洲、古楼、沙湾、洪家嘴、杉合、大冲、兰花、丽园、杨阁老、茶关、葵花)计算,集中整治期间按时间完成任务的每个村补助1.5万元工作经费。

(二)集中整治设立奖励资金。结合整治进度、工作难度及工作效果,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场验收后,根据结果进行奖励,在整治期限内完成的村奖励5000元,整治效果位居全镇第一的村奖励10000元。

五、验收考核

(一)验收时间:8月16日。

(二)验收内容包括:1.宣传发动,机构建立情况;2.门前三包责任的签订情况;3.每月开展评比情况;4.集中整治“三清”的效果; 5.各村、林场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保洁机制情况(是否有道路杂草清除方案、畜禽污染保洁方案、治违控违方案、农业面源废弃物保洁方案、农户庭院评比方案)。

(三)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考核细则。

 

附件:1.新湾镇村庄清洁集中整治行动评比内容及评分细则表

2.改善人居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


附件1

新湾镇村庄清洁集中整治行动评比内容及评分细则表

评比项目

评比内容

评比方式

评分细则

一、工作机制建设(10分)

1.设有专门机构、有办公场所、有行动方案、有资金预算;
2.建立乡镇领导包村、村支两委建立村干部包组及党员组长包农户的工作责任机制。

查资料
看现场

1.无专门机构扣1分,无办公场所扣1分,无行动方案扣2分,无资金预算扣2分;
2.未建立村干部包组扣2分,党员组长包农户扣2分

二、农村生活垃圾清理(30分)

3.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组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及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

看现场

3.农户房前屋后有成堆成片垃圾每处扣1分;
4.垃圾清运不及时每处扣1分;
5.垃圾非正规(简易)填埋或露天焚烧垃圾每处扣2分;
6.国、省、县级干道沿线有成堆成片垃圾每处扣2分,其他道路沿线每处扣1分;
7.集镇区域有成堆成片垃圾每处扣1分;
8.废品回收点(站)脏乱差每处扣2分。

三、村内沟渠塘坝清理(20分)

4.清理房前屋后河塘清淤、排水沟等水域漂浮物及清淤疏浚,整治黑臭水体,打击非法捕鱼、电鱼等行为。

看现场

9.水域有成片漂浮物或河岸有成堆垃圾每处扣1分;
10.河塘沟渠严重淤塞每处扣1分;
11.黑臭水体未整治每处扣2分;
12.在沟渠塘坝内使用“迷魂阵”“地笼子”或者电鱼每处或每次扣2分。

四、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20分)

5.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看现场

13.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未按要求处理每处扣2分;
14.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尸体每处扣1分;
15.发现使用泔水喂猪每处扣1分;
16.废弃地膜、农药瓶(袋)等未及时收集处理每处扣1分;
17.焚烧秸秆每处扣1分。

五、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20分)

6.加强群众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整治乱搭乱建、乱挖乱堆、乱停乱靠等现场。

查资料
看现场

18.发现一个村未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村规民约》扣1分,并且未在显要位置设置《村规民约》专栏扣1分;
19.未签订农户“门前三包”责任书并规范张贴的扣2分;
20.发现一个村未利用关键节点组织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扣1分;
21.发现一个村每双月未组织妇女开展“最清洁户、清洁户、不清洁户”和“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扣1分,并且未以组为单位张榜公布评比结果扣1分,发现一户内务不整洁、不整齐的扣1分;
22.未在主要交通干道及人流密集场所架设固定宣传标牌扣1分,未在乡村学校、医院、村部等地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扣1分;
23.中小学校未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扣1分;
24.未组织青年志愿者、义工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扣1分;
25.每发现一人次不参与、不配合、不支持村庄清洁行动扣1分;
26.发现在禁放区、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鞭炮每处扣1分;
27.村组巷道有柴草杂物、建筑材料等乱堆乱放每处扣1分;
28.国、省、县级干道沿线有乱挖乱堆、乱搭乱建每处扣2分,其他道路沿线每处扣1分;
29.集镇区域有占道经营、乱停乱靠、乱搭乱建扣2分。

注: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2

                 村改善人居环境门前三包

责任书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为深入开展       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塑造农村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我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美好家园,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乙方“门前三包”内容

(一)包卫生

负责门前周围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日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清除污物、废弃物、积水、消除蚊蝇孳生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无垃圾废土;无积水污泥;无脏乱杂物等。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不得随意倾倒,禁止将垃圾随意散扫出户外。家庭污水应倒入下水道内,禁止户外乱倒。地面和院坝的污水、淤泥要及时清除。

(二)包绿化

负责门前树木、花草栽植和保护,做到认真管理,及时养护,使环境绿化、美化。

(三)包秩序

维护门前周围优美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到“四不一无”,即: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停车辆;不占道干活;无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

二、甲方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在村公告栏上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甲方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建立逐户档案,每年度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方签字:

 

 

沅江市新湾镇党政办             20197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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