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2018年度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80061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9-2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市绩效考核办《沅江市2018年绩效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为我中心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退伍安置人员。其中由沅江市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不在本单位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沅江市的要求进行。

三、考核时间

9月初。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要以干部职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评价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在重点考核履职履岗、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工作实绩和道德素质的考核,把政治品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列入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评优比例

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与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评为“一类”的单位优岗比例为25%;评为“二类”的单位优岗比例为15%;评为“三类”的单位优岗比例为10%;评为“四类”的单位优岗比例为5%。我中心按要求核定优秀等次2人,考核综合评定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报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三)考核等次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共四个等次。

2、机关工勤人员、退伍安置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共四个等次。

3.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的。

五、考核方法步骤

大会述职与民主测评,平时与年终结合,百分制量化打分,统一综合汇总。考核程序如下:

1.成立考核小组。成立由局长袁志斌为组长,副局长谢国军、杨志武为副组长,刘敏觉、邬跃中、曾兰晖、蔡小秋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

2.市委组织部考核组对局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组听取述职评议、组织测评和个别谈话,重点掌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职情况,测评情况计入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分值。

3.准备工作总结。全体干部职工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要围绕全年计划指标和重要业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新思路、新办法和工作创新,既不扩大成绩,也不隐瞒缺点或不足。

4.召开考核会议。实施干部职工共同考核述职,统一量化打分,分类排序定等的考核方式,参会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局机关考核小组按照《2018年移民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会后将个人书面总结交办公室备存。

5.考核结果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由干部职工测评和业绩考核两部分构成,年度考核得分=干部职工测评得分+业绩考核得分。

6、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评定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人社部门。

六、考核结果使用

进一步加大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荐提拔使用、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等次人员推荐在全局进行通报表彰;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优先提供培训、学习、深造机会,使之进一步得到锻炼和提高。其他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有关考核要求办理。

七、考核要求

1、参加考核人员应填写并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核结束后,由办公室及时将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登记。

                           

 

沅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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