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设施与视频侦查中队
一、开展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推动“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
二、编制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科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公路电子卡口和城市道路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
四、负责公路移动测速和除移动抄牌外的所有非现场执法违法信息的录入,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率。
五、负责办公信息系统的管理以及网络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拟定科技装备(含交通科技执法装备、办公电脑及相关配套件)的配置、添置计划并负责采购和维护管理。
六、科学运用公路电子卡口查缉布控平台、视频监控设施开展逃逸事故和公路刑事、治安案件及涉车案件的侦查工作。
七、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交通科技设施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台帐。
八、组织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分析,参与项目会审;负责非交通占道、道路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和影响交通安全相关项目的审批。
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