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规划

索 引 号:694041623/2015-754013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5-02-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全面创建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通过抓源头管理,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不懈努力,使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具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市、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市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文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严重交通堵塞,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确保不发生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冷劲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履行交通安全责任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每年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交通安全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交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每半年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市、乡两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成立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制度。加强乡镇人民政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建设,要明确专人主抓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15年年底前,依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倒查,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5.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

1.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按照中央文明办、国家公安部等部门印发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实现交通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以下目标:机动车驾驶人、城镇中小学生达到95%以上;农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省道沿线居民达到90%以上。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学习资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每学期上2次以上交通安全教育课;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内容;每两个月利用校园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常识考试或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动员中小学生给亲戚中驾驶人写一封交通安全宣传信;每个学生每年至少撰写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心得一篇以上,并要由家长签名后存入学校备查;每学期选择“少年交警队”、“小手拉大手”、“青年志愿者”、“家长学校”等形式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实行小学生上下学“小黄帽”、“路队制”。

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在当地媒体刊播交通安全知识,每年要刊播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建议移动、电信部门每月向用户免费发布交通安全短信2条。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场和街道、村民委员会、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行政村、社区、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其中应有本市交通事故案例5个以上。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交警部门在车管所、考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加强对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每年将辖区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机部门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农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针对农机驾驶人每年开展一次集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全省、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农机、公路、城管、安监等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等行动。并结合实际、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每季度组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开展一次联合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定期组织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投入,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审批验收程序,建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机制,组织公安交警、建设、城管、工商等部门定期清理非交通占道。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交通、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定期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进行检查,设立禁行标志,严禁客运车辆通行。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建设,履行农村交管职能,全面推进“五长”联动。加强对市乡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卫生、公安交警等部门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要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四)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农机、公安交警部门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

2.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检制度,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并纳入责任倒查范围。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GPS等装备。交通部门要严格城市客运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城市客运市场,督促城市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

3.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农机部门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和发证工作,并切实把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4.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对现有营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5.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交警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等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五)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公路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公路、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完善省、市、乡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2.完善公路的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已有公路上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新建、改建公路时,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对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应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凡属新建、改造的路、桥项目的竣工验收委员会要吸收公安交警部门参加。

3.改善城区交通设施。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会同规划、建设、城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年底前,城区要按照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部分道路实施交通隔离和渠化。

4.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重点在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限期调整完善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年内重点完成一级公路出入口改造工程和省道204线赤山段、县道008线隐患治理工程。

五、考核评价

市交安委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及道路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内容。考核评价与政府绩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考核有机结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场、街道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交安委的指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交安委将会同市综治委对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组织明察暗访,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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