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862874 发布机构:沅江市市监局 发文日期:2023-07-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2023〕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22个,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5个,下辖13个监督管理所。截止2022年末,有在职人员24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42人。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验检测工作、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逐步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我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实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我局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347.4万元(含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5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本级财政安排的342.4万元和上级财政安排的5万元已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第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验收评价等环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项目资金的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资金支出严谨而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利益,关系民心稳定,关系民族未来,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历来是我们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保障辖区内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我局相继开展“护苗”、“护老”、“网剑”、“三小”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行动,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送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等警示信息,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同时利用3·15、5·12、“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积极推动“文明餐桌行动”,帮餐饮经营户张贴宣传展示牌2000余份。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第一,按照年初企业风险等级的划分,我局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全市已评定餐饮分级A级382户、B级370户、C级920户、D级1300户,实现智慧监管平台风险分级完成率99.2%、监督检查覆盖率99.1%。

  第二,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护苗”、“护老”、“网剑”、“三小”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办结食品安全130件,处罚235余万元,向公安移送案件1起,检察部门提起食品安全建议书6份。同时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的抽样检测工作,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我局完成食品抽检任务1400批次,不合格50批次,完成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50批次。

  第三,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积极推动“文明餐桌行动”,帮餐饮经营户张贴宣传展示牌2000余份。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家次指标值102家次,实际完成102家次,完成率100%,实现了日常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指标2:食品案件办理数量指标值130件,实际完成130件,完成率100%。

  (2) 质量指标

  指标1:监督检查覆盖率指标值99%,实际完成率99%,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指标2:食品案件结案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3) 时效指标

  指标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指标值2022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4)成本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监管成本347.4万元,实际食品安全监管成本347.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食品安全案件罚没收入235万元,实际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罚没收入235万元。

  (2)社会效益

  指标1: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指标2: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我局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

  (3)生态效益

  指标1:我局相继开展“护苗”、“护老”、“网剑”、“三小”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行动,全市餐饮分级评定工作基本完成,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4)可持续影响

  指标1: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通过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应急业务培训等方式,我局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护苗”、“护老”、“网剑”、“三小”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保驾护航,并适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辖区内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比较满意。

  五、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第一,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仍需坚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问题。

  第二,监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要尽快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食品检查队伍,适时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第三,基层基础建设仍需改善。要不断加大基层投入力量,改进监管手段,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设施配备,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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