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28195 发布机构:沅江市市监局 发文日期:2022-07-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湘市监办发〔2020〕6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湘市监财函〔2022〕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1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22个,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5个,下辖13个监督管理所。截止2021年末,有在职人员25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5人。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验检测工作、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逐步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我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实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我局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155万元(含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30.34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基层监管装备设备购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的124.66万元和上级财政安排的30.34万元已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第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验收评价等环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项目资金的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资金支出严谨而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利益,关系民心稳定,关系民族未来,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历来是我们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保障辖区内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我局相继“餐饮安全你我同查”专项整治、“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湿米粉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饼市场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抽样环节培训和食品安全应急业务培训,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送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等警示信息,协助举办“味道湖南 沅江味道”美食周活动,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第一,按照年初企业风险等级的划分,我局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33家次,涵盖我市全部在产企业,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一律移送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

第二,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及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集中销毁违法的罚没物品,有力震慑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第三,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沅江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我局开展了“餐饮安全你我同查”专项整治,协助举办了“味道湖南 沅江味道”美食周活动,组织了1553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参加网络培训,参加了培训、学习,考试合格。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家次指标值133家次,实际完成133家次,完成率100%,实现了日常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指标2: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指标值565批次,全年与补助资金相关的实际完成批次为565批次,完成率100%。

(2) 质量指标

指标1: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批次全部核查处置到位。

指标2: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全年抽检信息都及时公布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

(3) 时效指标

指标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指标值2021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指标2: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经济效益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

(2) 社会效益

指标1: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指标2: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通过在各主流媒体、网络自媒体及社会各媒介广泛宣传引导,组织餐饮服务提供者参加网络培训等方式,我局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

(3) 可持续影响

指标1: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通过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应急业务培训等方式,我局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

指标2: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逐步提高。全年与补助资金相关的资产购置情况如下:购置台式机、笔记本电脑17台、打复一体机等打印设备5台、扫描仪1台、空调等生活类电器6件、办公柜、椅凳等家具109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为满意,通过协助举办“味道湖南 沅江味道”美食周活动,适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辖区内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比较满意。

、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第一,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仍需坚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问题。

第二,监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要尽快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食品检查队伍适时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技能。

第三,基层基础建设仍需改善。要不断加大基层投入力量,改进监管手段,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设施配备,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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