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湘市监办发〔2020〕6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湘市监科财处〔202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22个,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5个,下辖13个监督管理所。截止2020年末,有在职人员26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9人。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验检测工作、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逐步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我局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212.8万元(含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37.8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基层监管装备设备购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本级财政安排的175万元和上级财政安排的37.8万元已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第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局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依据,建立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验收评价等环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项目资金的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资金支出严谨而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利益,关系民心稳定,关系民族未来,因此,食品安全工作历来是我们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2020年,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融入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加大对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市场18个,关闭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或现场斩杀点118个。后期,相继开展“联合整治白酒市场行动”、保健食品“护老”行动、生产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网络食品安全“网剑”行动、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29起,罚款135.13万元。检查冷库71个。积极推动“文明餐桌”行动,发送手机宣传短信1.8万条、公众号平台链接380条,发放宣传展示牌520个、各类宣传资料4500份,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辖区内市场经济秩序,我局重点组织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改革,夯实监管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两库”建设,在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双随机”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按时完成监督抽检计划,及时处理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件、督查件、飞行检查通报件、益阳市投诉平台处理件、沅江市检察院建议件和沅江市投诉平台处理件。三是加强宣传,推动社会共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各级食品经营检查员队伍,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设施配备,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家次指标值100家次,实际完成107家次,完成率107%,实现了日常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指标2: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指标值1400批次,实际完成1532批次,完成率109.4%。其中委托监督抽检1332批次(食用农产品1200批次、固体饮料、保健食品、压片糖果30批次、卜辣椒、卜豆角等干菜系列12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58批次、菜籽油12批次、其他食品20批次);我局检验所抽检200批次。
指标3: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指标值5类,实际完成5类,完成率100%。
(2) 质量指标
指标1: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抽检不合格食品26批次,全部核查处置到位。
指标2: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全年共收到食品安全投诉210起,受理办结210起。
指标3: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全年抽检信息都及时公布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
指标4: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全年抽检监测结果全部录入《湖南省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平台》。
(3) 时效指标
指标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指标值2020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指标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率100%。
指标3: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上报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经济效益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
(2) 社会效益
指标1: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指标2: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通过在各主流媒体、网络自媒体及社会各媒介广泛宣传引导,在全市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设宣传展板50余块,通过电视台播报食品安全知识10余次,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
(3) 可持续影响
指标1: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
指标2: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逐步提高。全年与专项资金相关的资产购置情况如下:购置台式机28台、笔记本电脑2台、打复一体机13台、A4打印机2台、二维码证照A3打印机2台、多功能双面打印一体机2台、微波消解仪(自筹部分)1台、交换机1台。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为满意,通过举办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适时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将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向全社会发布,辖区内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比较满意。
五、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第一,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仍需坚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热切盼望的问题。
第二,监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要尽快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食品检查队伍,适时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技能。
第三,基层基础建设仍需改善。要不断加大基层投入力量,改进监管手段,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完善设施配备,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