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沅江市卫生健康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以“权力法定、责任明晰、程序公开、行为规范”为目标,将法治建设贯穿卫健工作全过程,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管、深化普法宣传等举措,有效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监督股,负责统筹协调与督办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制定《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5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员协同参与”工作格局。全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解决执法装备更新、新兴领域普法等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秉持“优服务、简流程、整资源、提效能”思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容缺受理、线上线下双审批等便民举措。落实“五公开”要求,官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64项、办事指南64份,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200余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等5类专业抽查任务161件,完成率10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官网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7件、行政检查信息120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透明度。
(四)持续完善卫生健康信用监管体系
强化医疗卫生领域诚信建设,以机构规范执业为核心开展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失信行为数据库,推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营造公平诚信的医疗服务环境。
(五)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
依法规范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管理,通过专项督查强化医疗机构、中医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6次,有效规范服务秩序。
(六)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
坚持依法防控,将法治思维贯穿公共卫生防控全过程,足额保障防控相关经费,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消毒产品投入5万元、水质能力监测提升投入40万元,筑牢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
(七)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制定《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配套文件,配备执法记录仪45台,实现执法全程留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年召开讨论会8次、讨论案件35件。全年立案一般程序案件27起、结案27起,罚没款38.2589万元,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起,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市场秩序。
(八)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修订《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3·15”“12·4”等节点开展集中普法8场,组织“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提升公众卫健法治意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管理
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不合时宜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所有文件合法合规。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明确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范围、标准和形式,将审查要求贯穿政策制定全过程,经清理全系统无限制竞争政策文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通过沅江市政务服务网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涉及全系统重大建设、改革、政策出台等事项均经集体议事表决,全年召开重大决策会议15次,所有决策均集体讨论。三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涉法议案经法规监督股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所有重大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无违法决策行为。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为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见,保障决策合法合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制度保障
印发《沅江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文件,细化执法流程标准,明确执法责任,为“三项制度”落地提供制度支撑。
(二)强化政务公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卫健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政策法规、权力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配备执法记录仪45台,明确执法记录范围、方式和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均体现全程记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
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原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局法治办从职权归属、执法资质、事实证据、程序法律、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全年审核重大执法案件35件,确保执法合法合规。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注重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建立行政调解受理、告知、回避等制度,为纠纷化解提供保障。依托市长热线建立群众诉求“接诉即办”机制,全年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80件,办结率100%,未发生重大信访事项。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完善与信访衔接机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规范办案流程。深化府院互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制度,提升争议化解能力。依托法律顾问制度,为复议、应诉提供专业支撑。
(三)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落实“两法衔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集中研讨办案重点问题,明确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全年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起,形成监管合力。
六、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6次、研讨2次。推行“会前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学习核心法律法规,创新“以案学法”模式,剖析典型案例12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现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
(二)经费与装备保障
足额保障法治建设经费,2025年累计投入55万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消毒产品5万元、执法装备更新及普法培训10万元、水质能力监测提升40万元。配备执法记录仪45台,推动执法装备现代化,强化经费装备保障。
(三)队伍保障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和执法人员,33名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为一线骨干核发行政执法监督证3张,明确监督职责。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执法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四)素养保障
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观念、素养、能力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学法用法成效与选拔任用、绩效发放挂钩,激发学习主动性。
七、存在的不足
尽管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
一是法治学习精准性不足。部分干部被动学法,培训内容与基层实际结合不紧密,互联网医疗、医美等新兴领域普法覆盖不全,基层执法人员新业态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强。形式偏传统,新媒体产品创新性不足,对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精准普法不够,公众对卫健法规知晓率、认同感需提升。
三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多领域监管压力大,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未充分发挥。
四是法治与业务融合不深。部分干部“重业务、轻法治”,主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意识不足,法治保障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短板,紧扣上级法治建设部署,精准发力提质增效,为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沅江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深化法治学习提能。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培训体系,新增互联网医疗、生物安全等领域内容,开展专题培训4次、执法技能比武1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学法用法成效与选拔任用、绩效挂钩,激发主动性。
(二)创新普法营造氛围。打造“卫健法治微课堂”品牌,制作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产品。开展重点群体普法需求调研,推行定制化服务,建立社区、学校普法联络点。健全督查机制,确保普法落地见效。
(三)夯实基层强化保障。争取编制充实执法力量,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推进智慧执法平台向基层延伸,实现案件网上办理、数据共享。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大基层经费投入,保障装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
(四)深化融合压实责任。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机制,加大法治建设考核权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通报问责。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倒逼干部养成法治思维,提升系统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