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 引 号:694041623/2011-745813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1-12-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粮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沅江市委、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沅委[2011]11号),设立沅江市粮食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粮食会展推销活动,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劳动工资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对全市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深化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发展,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粮食行业和储备粮中长期规划、年度购销计划。

    2、指导督促全市粮食收购企业积极收购农民余粮,配合有关部门调控和监管粮食市场价格。

    3、协调促进全市粮食的促销、推销;研究制订并组织落实应付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确保军队粮食供给。

    4、负责对全市粮食质量的监测管理;督促指导农村粮食储备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适合主产粮区情况的粮食储备体系;对全市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安全储存、推陈储新进行指导。

    5、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粮食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收购、经营粮食的资格,配合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建设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好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帮助筹措、落实建设资金。

    7、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制订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规划,组织粮食会展推销活动;承担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推进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的规划与发展。

8、负责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保值、保全和处置、利用工作。

9、负责做好全市粮食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的政务材料的综合,机关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工作。

2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市局党务工作。

4、负责局机关文件的收发、打印处理,通知的上传下达以及全局性会议的会务等工作。

5、负责办复人大、政协建设和提案。

6、负责机关来客接待及费用的呈报、核实等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工作。

8、负责全局综合性档案管理工作

(二)法规监督检查股

1、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工作。

2、负责全市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协调城乡粮食购销工作,保证军粮及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工作。

4、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粮油统计和粮油信息服务工作;加强社会粮食统计监管,负责全市粮食统计制度行政执法。

5、按照粮食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好企业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

(三)行业管理股

1、按照国家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粮油质量检测及监督。

3、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的粮油工业统计工作。

4、组织指导全行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对外经贸及会展活动、行业名优产品的评审和推荐管理工作。

5、负责粮食行业协会的有关日常工作。

(四)财务股

1、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招商引资、争资立项工作。

3、负责系统改制企业的财务代管等工作。

(五)人事纪检监察股

1、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养老保险等工作。

3、负责机关党纪检查和政纪监察工作。

4、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安全保卫股

1、负责全系统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全系统的社会综合治理稳定工作。

3、负责办理全局信访工作,包括信访接待、信访答复以及其他信访事宜的处理。

4负责法制教育、民事调解、司法行政等工作。

(七)国有资产管理股

1、负责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保值、保全工作。

2、负责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处置、利用工作。

3、负责国土、房产两证的办理、基建维修等工作。

4、负责系统企业留守负责人的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实有人数按22人控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席1名,股室负责人7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

五、直属事业单位

(一)沅江市粮食局粮油检验监测中心(正股级),法人事业机构,差额事业编制35名,其中主任1名。

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粮油质量检测。

(二)沅江市粮食学校(正股级),法人事业机构,差额事业编制12名,其中校长1名。

负责粮食学校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