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99106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7-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沅江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资源、水利建设和管理、防汛抗旱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的执法主体,有二级基层水管站14个、局直属单位3个,自收自支单位3个,局机关下设行政科室(办)7个、局机关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2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53人,在职人员中行政编制24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81人,长期临时工1人,遗属人员7人。 

根据我局近年来收入支出状况,全局年支出保持在5000万元以上,主要来源分三块,一是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二是非税收入返还,三是上级安排的专项业务费补助。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狠抓全市水利水电建设和管理、防汛抗旱的同时,十分重视局机关管理,按照市财政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和制度,一直坚持局机关收支预算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局财务透明度高、职工满意度高、积极性高。在有限财力情况下,局机关院内面貌一新,能保证局机关正常运转,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2018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首保局干部职工工资补贴到位,保障和维持局机关正常运转,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为全市水利建设、防汛抗旱、行业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好务,司好职。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2018年支出规模为7616.672万元(含二级预算单位),主要体现在如下内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万元、项目经费436万元(其中: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经费1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防汛工作经费25万元、黄家湖电排经费20万元、砂石办工作经费366万元)、水利系统各单位项目经费455万元(其中:汛前处险资金20万元、防汛砂石调运55万元、各二级机构当地财政下拨堤防管理资金38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857.672万元、上级补助支出(中央转移支付)868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为7616.672万元,主要在如下方面:一是人员经费支出5857.672万元,二是公用经费237万元,三是项目支出1519万。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8年整体收入(含二级预算单位)7616.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8.114万元(局机关592.745万元,水管站2836.014万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758.382万元、项目支出51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4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中央转移支付)868万元;项目支出511万元(其中水利局机关单位项目申报专项1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专项15万元、防汛工作经费25万元、黄家湖电排经费20万元;系统汛前处险资金20万元、防汛砂石调运55万元、砂石执法工作经费366万元)。事业收入821.531万元。按功能分类收入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860.672万元;项目支出1519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整体支出(含二级预算单位)7616.672万元。其中:市水利局机关1195.41万元,水管站及局直工程管理单位支出4902.262 万元,机关、系统人员支出共计5860.672万元,其中含基本工资2359.8万元、津贴281.52万元、绩效工资94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042万元、职业年金227.2万元、公积金623.39万元、抚恤及遗属生活补助139.44万元、离退休费59.68万元、奖金101.75万元。 项目支出1519万元。 

局机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1)人员支出1087.3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津贴及政策规定的奖金、福利费发放,占基本支出的90.96%。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628.84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10.02万元、政策规定的奖金福利支出101.75万元、社会保障费151.74万元、公积金5.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时工工资)0万元、其他生活补助、抚恤金等支出32.57万元。 

2)公用支出15.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占基本支出的1.28%。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没有超出预算下达给我局的厉行节约指标数。 

3)其他支出(项目支出)92.7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处险、单位项目申报、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维稳及党建工作。

通过2018年水利前期工作的开展,主要有如下成效: 

1)水利规划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县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收集整理了“十三五”水利建设重点项目并上报省水利厅和市发改委,配合市发改委完成全市“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提出了“十三五”重大项目,组织编制并上报全市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配合省厅编制“十三五”湖南省水利扶贫专项规划;努力争取到城市水利规划试点市编制任务,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城市水利规划各项工作。 

2)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编报了2018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上报至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 

3)项目和资金规模居全省前列。2018年底,我市落实到位各类中央及省级拨款为17708.77万元; 

3、 防汛抗旱目标管理项目 

主要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而实施一种激励措施。各地抓紧落实了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3月16日,市政府与14个乡镇签订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状。14个乡镇也均与所辖乡镇签订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状。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落实防汛抗旱目标管理项目资金1用于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积极应对,做到了未垮一堤一过错,杜绝了群死群伤,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4、 城区堤防经常性维修项目 

城区堤防经常性维修项目主要是城区内舞水河主干堤防、太平溪及支流堤防工程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城区堤防工程防洪、休闲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方面。我局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制度,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各类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其中河道工程清障由市河道管理站负责,防汛物资消耗项目的采购由市防办负责。各责任单位对各类专项项目开展实施、组织和验收等工作。 

(二)专项管理情况方面。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严禁擅自调整水利专项工程的计划、内容和规模。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整编完工项目验收资料,认真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三是严格按程序结算工程款项,确保各类项目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沅江市水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有关程序。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各科(室、站)、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科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财务科登记核算。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根据局机关信息化管理规定执行。
  (三)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处理,所得资金全部交局财务入账,不得坐支或直接用于购买物品,估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处理时,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必须参与,并履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和手续,上报财政资产科审批、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本年度我市在全省水利建设“芙蓉杯”评比中位列前列,并先后荣获市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普法治理、反腐倡廉、党风廉政、驻村帮扶等工作先进单位,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 

(一)经济性方面。2018年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全部控制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专项支出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计划实施,全年没有项目超支。 

(二)效率性方面。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突出抓好水利五大体系建设和五项改革,统筹推进水利各项工作,

(三)有效性方面。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一是农田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二是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四是水资源管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水利改革进一步推进,六是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七是水利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水和谐不断推进。 

四)可持续性方面。2018年我局在完成“十二五”任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三五”水利规划,确定水利发展长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全面提高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全市水利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2018年账务支出结构分析,基本支出的90.96%为人员支出,其中政策规定发放的奖金又占人员支出的1.74%。由于财政下拨的年初预算只按平均每人0.5万元的标准安排单位人头经费,远远小于人员支出以及公用支出的刚性需求,必须使用财政的其他拨款弥补人员支出。 

2、由于科室人员变动较大,固定资产使用人交接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造成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不便,资产管理需要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由于财政一般预算安排我局公用经费只有35多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来源严重不足,行政机关创收的能力有限,在编制时只得实行以收定支,存在用其他资金弥补公用经费及政策性奖励经费的所需经费来源的不足,建议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用经费的安排,弥补单位支出的刚性所需; 

2、一般公用支出会随着全局工作变化而有所变化,如遇有大的洪涝灾害,车辆支出、差旅费等会增加,所以今后执行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作一些调整,如果要完全按本部门预算执行很难,建议财政能及时下达有关部门预算调整文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3、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很多资金往往在年底才能落实,不利于年度预算的执行以及项目支出按计划的正常实施。建议财政及时下达预算资金,确保预算的正常执行。 

附件3 2018年整体支出评价表

附件4:2018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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