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6-2149257 发布机构: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6-01-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沅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现代化水平为主线,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保障长江生态维护、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队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政治任务和核心内容。通过大队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论述。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全体执法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谋划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确保执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着力健全执法体系,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对标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动态修订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一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增强可操作性和统一性。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巩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大队与乡镇(街道、中心)执法协调协作机制,明确事权划分与协作流程。优化内部股室职能配置,加强执法装备标准化、现代化配备,重点补充更新了无人机等新型装备。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农业农村法治秩序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公示制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平台等,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2025年共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90条。二是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和文字记录规范化,确保所有执法环节有据可查。为一线执法配齐配强执法记录仪,规定重大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环节必须进行音像记录,并规范归档存储。

  三是法制审核制度。充实法制审核力量,明确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情况疑难复杂、经过听证程序以及法定需审核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必须经法制审核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严格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不得作出决定。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件。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渔业渔政(重点打击非法捕捞)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雷霆”“百日攻坚”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2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9起,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执法+服务”“监管+指导”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管”,尝试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等新型监管模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厘清执法岗位职责,完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省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动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流程网上流转、活动网上监督。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辅助识别执法风险点和监管重点。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参加法律知识、业务技能、执法人员能力和执法规范化培训12期,累计培训300余人次。开展执法案卷定期评查,提升文书制作和办案规范化水平。

  4.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将执法质量、效率、公信力以及落实各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内部考评、邀请社会监督员评议、回访行政相对人等方式,多维度评价执法效果。

  五、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对符合清单规定的首次、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优先采取预警提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在执法中注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保障其合法权益。通过推行柔性执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减轻了市场主体经营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得到了农业企业和农户的普遍认可。

  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能力与新形势要求仍有差距:面对农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带来的监管挑战,部分执法人员在专业知识、法律素养和科技应用能力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2.执法协作效能有待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需进一步顺畅,行刑衔接的效率和深度有待提高。

  3.执法保障需持续强化:执法经费、专业化检测设备、信息化运维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与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相比,仍需加强。

  4.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提升:面向分散农户和小微经营主体的普法宣传形式需更加灵活多样,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与法治学习:继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与农业执法实践紧密结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聚焦能力提升与队伍建设:实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开展针对性强的专业法律、业务知识和信息化技能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

  3.深化体制改革与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优化内部运行。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

  4.强化科技赋能与智慧监管:加大执法信息化建设投入,推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执法,提升非现场监管和风险预警能力。

  5.完善柔性执法与优化服务:不断细化完善涉企柔性执法清单和适用规则,加强案例指导。将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高效服务更好结合,持续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

  6.加大普法宣传与社会共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2026年,沅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严的要求,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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