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沅江市委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沅发〔2011〕11号)精神,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益阳市规划局机构改革方法,设立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建筑业市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建筑构件、勘测设计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组织市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评估和审查;负责指导全市城镇建设工作。
(二)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市规划区域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重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工作。(说明:此职责已由市城建投资公司代理)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设领域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规章的实施与监督;规范管理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生产安全;负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域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域外建筑市场。
(四)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建设项目(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用建筑工程)的建设方案的评审和报批工作,参与全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规划;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五)承担全市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的规划)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和利用。
(六)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建设的审查报批、建设管理和保护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
(七)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的培训规划,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和管理建设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负责贯彻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承担规划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本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组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建设维护费的计划编制、负责全市小城镇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市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建设领域的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7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机关网站)、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会议组织;负责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人事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事任免和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人事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劳动工资、劳资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土建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组考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建党务、政研会等工作;指导建设系统思想建设和绩效评估(即文明建设)考核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及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学习时事政治、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建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党员发展培训、党费收缴管理等党务工作。
(三)财务股
组织编制本单位、本行业综合预算计、参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对有关计划的执行进行检查落实;负责局机关基建资金和生产性开支的规划、立项和报批,负责本系统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行政事业收入的管理、局机关行政财务收支汇总、支出报账、政府采购申报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
(四)村镇建设股
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村镇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小城镇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等有关工作;负责提出城镇建设资金初步计划,组织实施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规划、勘察测量和设计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负责全市村镇建设情况综合与业务统计,指导村镇建设站的业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
(五)政务服务股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行政许可的受理、核验、审批;负责工程报建“一站式”收费和局系统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的受理、审批;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一书三证”的发放;负责审查其资料的完整性和应具备的条件;负责审查建筑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及其相应资料;负责办理政务公开、非许可审批工作;配合建筑工地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计划统计股
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相关数据的统计、呈报发布及台账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局全年工作计划;负责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工作。
(七)法制股(加挂综治维稳办)
负责建设系统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⑴负责督促和指导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体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律服务、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审核和裁决工作;⑵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法规审查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维稳综合治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5名,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各1名,股室负责人7名。
按有关规定,机关后勤人员核定事业编制1名。
现在职80人,退线22人,退休22人,临时工11人,停薪留职10人,再就业伤残军人13人。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管理单位
单 位 名 称 |
单 位 规 格 |
经 费 来 源 |
沅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
副科 |
全额拨款 |
沅江市城建测量队 |
正股 |
自收自支 |
沅江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正股 |
自收自支 |
沅江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 |
正股 |
自收自支 |
沅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正股 |
自收自支 |
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正股 |
全额拨款 |
沅江市城建档案馆 |
正股 |
自收自支 |
沅江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 |
正股 |
全额拨款 |
沅江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正股 |
全额拨款 |
沅江市建筑设计院 |
正股 |
自收自支 |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能
一、沅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
1、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研究制订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承办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报批的有关工作;参与制订全市国土规划、区域规划。
2、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勘测及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3、组织审批和核发城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把好项目选址、定点的规划的审定关。
4、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规划的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案件。
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沅江市城建测量队
主要职能:
负责城乡建设的各种测量工作,即包括控制、地形测量、城建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负责市政工程测量等工作。
三、 沅江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主要职能:
1、县以下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
2、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3、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编制,但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超过1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得超过30公顷。
4、地市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
5、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四、 沅江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
主要职能:
1、建筑市场管理
2、施工队伍培训
五、 沅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能: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2、建筑材料检测。
六、 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负责审查招标单位资格的招标申请书、招标书等招标文件。
2、组织有关单位审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3、负责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发包、承包合同和签订。
4、负责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七、 沅江市城建档案馆
主要职能:
1、收集、接收、安全保管本局各类文书档案和本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线路管道和装修工程及建设系统的业务管理档案。
2、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开发城建档案信息,积极开展利用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保守国家机密。
3、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核和接收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市建设竣工档案。
5、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开展科学管理,使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是趋现代化。
八、 沅江市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大队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和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监察职能。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对城镇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制止。
(三)依法对规划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察。
(四)承担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五)指导各建制镇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六)承担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 沅江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图务院、省政府和益阳市政府有关房改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房改方案及其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房改工作,审批各单位的房改方案。
3、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市住房资金的政策和使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搞好房改政策性咨询和服务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在房改工作中的关系。
5、努力做好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
6、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联户集资建住房,参与组织开发建设经济实用住房,协助实施“安居工程”,加快全市解危解困步伐。
7、负责本市房改宣传解释工作,调查研究房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8、完成市政府及房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 沅江市建筑设计院
主要职能:
建筑绘图设计、地质勘探
十一、 一、二公司情况
一、二公司属大集体企业,目前两个公司破产改制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