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746805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7-12-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湘政发〔2015〕53号)有关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的要求,为积极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着实提升我市“五湖”水质,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沅江市五湖连通升级版”战略部署,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为依据,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整体布局,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逐步整治好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把我市打造成生态优美、民生幸福的魅力沅江。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科学识别城市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理与变化特征,结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补水来源等情况,合理制定我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

(二)因地制宜,标本兼治。针对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区域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综合应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三)生态改善,长效保持。多渠道科学开辟补水水源,推进五湖连通建设,改善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四)梯级推进,科学建设。根据规划要求及现状情况,按照“水与岸”、“城与湖”、“排与进”、“远与近”的关系科学推进。

(五)部门联动,政策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体系,鼓励多渠道融资,健全城市水体日常监测维护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确定黑臭水体清单 (包括黑臭水体编号、名称、排放口的相关基础资料等)。

(二)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整体规划,同期完成试点区域(下琼湖)的第一期设计(截污)及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三)2018年1月启动试点区域第一期工程(截污)建设。2018年2月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治理整体设计方案。

(四)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排污截流工作及部分雨污分流、溢流井的智能控流,生态滤池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启动部分湖体清淤工作。

(五)2019年12月底完成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湖体清淤。启动生态岸线整治及景观工程建设。

(六)2020年12月底完成生态岸线整治、配套岸线景观及其他整治工作,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清除,五湖水质全面达到治理目标。

四、工作流程

(一)排查识别。由住建局牵头,开展逐一排查,确定城市黑臭水体名单,排污口的清单。完成时间:2017年11月底前。

(二)制定方案。由住建局负责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总体规划设计。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各黑臭水体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等情况制定总体设计方案,并根据实施计划要求逐一编制黑臭水体整治阶段性实施方案及相关设计工作。完成时间:总体规划及设计方案,2018年2月底前;阶段性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根据实施计划确定。

(三)工程实施。2018年1月前启动试点区域(下琼湖)第一期工程(截污)建设。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及多部门联动建设,确保资金投入,高效建设。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四)监测评估。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合格者,进入长效管理;不合格者,予以整改。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五)长效管理。将已经整治好的区域移交相关部门接管,保证治理工作的长效性。建议成立专门机构对城市水体水环境保护、水利水文调节及相关维护管理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五、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黑臭水体治理总体规划及设计工作,会同各部门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项目实施。负责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综合、发布,并及时报送益阳市住建局;完成益阳市住建局和沅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配合搞好项目移交及长效管理工作。

(二)市环保局:负责对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取缔非法排水企业,负责整治后水体水质监督,配合做好总体整治方案的编制和排查识别工作。

(三)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整治水体的相关水文资料;参与总体整治方案的编制和整治效果的综合评估工作。搞好与项目相关的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的长效管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协调工作。

(六)市城建投:负责项目的融资工作,监督项目投资及质量控制;搞好与项目相关的城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总体整治方案的编制。

(七)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审批工作,负责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补助的申报工作。

(八)市农业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水域周边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污染的控制、治理与搬迁工作。

(九)经开区及船舶园:负责园区内的雨污管网建设及污染源的控制;配合做好总体整治方案的编制。经开区尽快完成第二污水厂建设,投产运营。

(十)琼湖及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环境协调及与整治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经开区、船舶园、财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城投、城管、水利、农业等)作为成员单位参与,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求政府财政预算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建设项目纳入保障重点。同时建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运作,吸引优质社会资本,争取上级项目配套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河长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城市水体日常巡查,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入湖排水口监督、湖面日常保洁和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保、城管执法、市政公用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城市水环境长效管理体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评估与检查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定期调度。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政府重点督查工作。新闻媒体加大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治理工作的落实。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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