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责任单位:
为持续抓好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我局定于11月20日起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情况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一是检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项目关键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全部认证,对十月、十一月人员考勤率未打到70%的一律记录个人不良行为。二是实名制覆盖率是否达到100%,实时报送是否按实际情况上传;三是平均考勤工人数是否全数签订合同并考勤,是否按要求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实名制平台;四是检查各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实地走访询问有无欠薪情况、工资支付情况。
(二)特种设备情况。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对比检测和检查设备维保记录、塔吊顶升加节记录、爬架验收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检查中发现有保证项不合格的安全考评认定不合格)
(三)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情况及质安站下发整改通知回复。(考评过程中发现无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资料、自评资料涉嫌造假或超过2份未按时整改回复的视为质量安全考评不合格项)
(四)质量考评重点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考评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且无法提供合法的设计变更文件的视为质量考评不合格项)
2、钢筋弯钩长度。一般构件,弯折角度不小于90°,平直段长度不小于箍筋直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或有专门要求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和7.5cm中的较大值。(考评过程中随机抽检5处梁柱构件,钢筋弯钩长度不符合要求大于等于2处的视为质量考评不合格项)
3、地下室后浇带。a、后浇带部位必须设置独立支撑,不得提前拆模;b、沉降后浇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的浇筑时间进行施工(一般为60天)。c、后浇带必须留置标准养护试块。
4、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待混凝土施工达到龄期后,考评过程中随机抽检一栋房屋的混凝土构件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方式为现场采取回弹仪共检测三层混凝土构件,每层抽测3个混凝土构件以及3个梁柱节点部位的强度等级,发现1处混凝土构件或2处梁柱节点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视为质量考评不合格项)
5、窗台压顶。外墙窗台板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浇制,且内高外低。窗台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伸入两侧墙体的长度不应小于400mm。楼梯施工缝留置位置需设置在剪力较小处即1/3跨处。
6、试块留置及养护情况。标准养护条件要求标准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试块是否按规范留置。标养室或标养箱是否开启正常。
7、消防质量。一是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的消防施工质量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对所使用的消防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消防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消防设施性能检测等;二是对建筑防火间距等总平面布局,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消防功能用房、人员密集场所、高火灾风险性部位以及其他特殊场所的平面布置,消防安全疏散相关尺寸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三是对墙(包括防火墙、承重墙、防火隔墙等)、柱、梁、楼板、疏散楼梯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钢结构及木结构的防火保护,预留预埋管线材质、管径及燃烧性能,设备基础等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考评过程中随机抽检5处,有大于2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质量考评不合格项)。同时检查各项目《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档案》实施情况。
(五)安全考评重点
1、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情况。(考评过程中发现未通过专家论证进行现场施工的视为安全考评不合格项)
2、外架水平防护。(外架首层、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未按要求设置水平兜网、悬挑层未封闭的视为安全考评不合格项)
3、支模体系。(支模架未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梁底支撑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每发现3处即视为考评安全不合格项)
4、电梯井立面、水平防护情况。(要求每两层一防护,考评过程中随机抽检5层,电梯井立面、水平防护不符合要求大于3处的视为安全考评不合格项)
5、临边、洞口防护情况。(考评过程中随机抽检5层,临边、洞口防护不符合要求大于3处的视为安全考评不合格项)
6、消防安全情况。一是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设置、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二是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按规定制定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各类动火作业是否经审批;三是各类易燃物品堆放防火间距是否合格,是否配备灭火器。四是住宿板房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标,宿舍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五是脚手架立网应满足防火要求,具备出厂合格证,燃烧性能续燃或引燃时间不大于4s。(考评过程中随机抽检5处,有大于2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质量考评不合格项)
(六)落实晨会制度情况。检查各项目是否将安全晨会和安全教育落实到各班组、各作业人员。
(七)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检查各项目重大危险源建立和巡查台账情况,检查公司层级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检查安全员日常安全隐患检查台账,是否将安全隐患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并进行闭环管理。
(八)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和创建情况。蓝天保卫战施工工地扬尘防治“8个100%”落实情况(围墙围挡及公益广告面积不达标、场内建筑垃圾清理未清理、材料堆放不整齐、大面积裸土未按要求覆盖到位的视为考评不合格项)
(九)进场机械设备及车辆管理情况。检查各项目对进场桩基施工设备、天泵、混凝土搅拌车、随车吊等进场车辆登记管理情况,检查是否有无牌无照、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无维保记录、无司机操作证件等车辆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二、检查安排
(一)检查项目。对全市所有受监项目进行全数检查。现场进行特种机械设备比对检测和混凝土强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实体检测。检查的项目一并完成监督规范化考核和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
(二)监督规范化考核。本次检查项目作为监督规范化比对现场的考核项目。
(三)反馈意见。检查组向检查项目反馈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并视情况下发执法文书。各参加责任单位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必须按时限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四)检查通报。根据检查情况,下发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通报,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和联合惩戒。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2、严格考评。依据考评标准规范和企业实时安全生产状况,客观公正地对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实施考评,确保考评工作标准统一、客观公正。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