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人社局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9-842869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1-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8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扎实推动人社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

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00人,完成年度任务5300人的101.89%;失业人员再就业3067人,完成年度任务2800人的109.54%;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35人,完成年度任务800人的104.38%;创业带动城乡就业8622人,完成年度任务4200人的205.29%,其中创业带动城镇就业5225人,完成年度任务2100人的248.81%;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0人,完成年度任务2800人的100%,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40人,完成年度任务340人的100%;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发放287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800万元的102.8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2)职业培训工作

2018年,职业培训总人数6000人,完成年度任务5960人的100.67%,其中创业培训660人,完成年度任务660人的100%;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50人,完成任务任务50人的100%。

(3)社会保险工作

2018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4454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9697万元的15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15800人,完成年度任务15800人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3557.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3079万元的440.3%,参保登记总人数达3943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10248.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9830万元的104.26%;生育保险基金征缴411.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411万元的100.19%;工伤保险基金征缴2129.9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1260万元的169.04%,参保总人数达48603人,完成年度任务43000人的113.03%,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603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420.4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402万元的104.6%,参保总人数达33780人,完成年度任务33780人的100%,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700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就业创业方面。一是开展以“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脱贫增收,解决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大型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分批次采取集中招聘和现场流动招聘的形式举办两期招聘会,重点服务全市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务工人员、贫困家庭人员和返乡务工人员等群体,两期招聘会分别持续一个星期,共组织40余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近10000个用工岗位,现场咨询6000余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1857人。二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职能,开展日常招聘活动5月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整体搬迁至工业园区,长期开展招聘活动,搭建园区、本地企业与求职者双向选择和交流平台,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稳岗补贴政策。

(二)社会保险方面。一是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五险基金”均完成或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二是提高社会保险待遇。2018年7月,为38232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月增资492万元,人平增资约128.69元,月平均退休工资达2050.82元;为8867名离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月增资149.71万元,人平增资约134元,月平均退休工资达3300元。三是基金稽核管理规范到位。2018年,市人社局联合市卫计局、市公安局、市食药局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查处4例套取医保基金案例移送司法机关,约谈限期整改医院2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家,追回医保基金12229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坚持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及时核减了重复领取和亡故领取养老金人员,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所冒领的养老金进行了追缴,并及时办理了稽核退款手续,查出70名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暂停了1166名疑似死亡人员的待遇,对403人办理了稽核退款手续,追回养老资金14.24万元。社会保险所加强稽核,追回死亡冒领养老金1起,受理养老保险投诉3起,追回冒领养老金3万多元。四是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实行省、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实现了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我市现有6家医院成功接入异地就医平台,实现了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截止12月,我市异地就医备案人数1151人,其中跨省异地备案人数400人;省内异地就医715人次,统筹基支付765.05万元;跨省异地就医148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43.93万元。五是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益阳市〔2008〕5号令《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沅江市出台了沅政发〔2015〕7号《沅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继续执行,2018年,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175人,个人实缴1101 万元,政府补贴543万元,总计征缴1644万元。六是做好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7〕1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与企业养老保险衔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年97号文件精神,完成全市46个参保单位合计623人不能参加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已参加改革试点的无编(编外)人员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成省内和省外跨制度转移和同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703人。

(三)人事人才方面。一是做好人才引进工作。2018年,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成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110人、公开招聘教育、卫计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6人、赴高校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12人。二是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2018年,完成8个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异动设置,完成10个事业单位首次设岗。三是完成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工作。按时申报2018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职数;按时完成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四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2018年9月,分两期组织全市各行业、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非公经济组织共1000余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五是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审核正常晋升工资13500人,办理退休610人,年终一次性奖金审批6460人,按240元/月标准预发2018年7月-12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休人员调标工资。

(四)劳动执法方面。一是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院在办案、开庭的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2018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7起,结案率91.5%,通过调解成功75起,占案件结案率的64.1%。二是规范劳动保障维权执法。2018年,共接待举报投诉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32起,涉及劳动者465人,涉案金额356.7万元,协调处理29起,全年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68.64万余元;立案查处7起,依法定程序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起,移送公安部门3起,联合处置1起规模涉薪群体性事件,做到处理欠薪案件依法依规、有理有节。三是加大建筑行业农民工维权力度。继续执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查处建筑行业违法行为。2018年,共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96万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本金及利息474.8万余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累计余额1335万余元。

(五)行业扶贫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行业扶贫工作。与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沅江市2018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沅江市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沅江市村级人社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沅江市就业扶贫工作要点》、《沅江市医保扶贫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就业扶贫和医保健康扶贫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了严密的考核细则。二是狠抓政策落实,全力促进行业扶贫工作。印发了28000多份扶贫政策告知书发放到每户贫困劳动力家中进行了张贴,让贫困户深入了解扶贫相关政策;认真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全市共采集更新农村贫困劳动力11791人,人员信息核实更新人次为19913人次,全年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40人,完成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50人;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及工作任务,落实住院“先诊疗、后结算”,严格实行 “一站式一单”即时结算,提高了基本医疗(含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报销比例,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全面推进健康扶贫“一站式”补偿,全年共补助贫困人口报销15250人次,补偿金额5289.32万元。其中,住院补偿提高10%部分优惠金额169.89万元;大病保险929人次,补偿金额265.37万元,大病起付线降低50%部分优惠金额191.6万元;贫困人口普通门诊补偿4588人次,补偿金额28.14万元。

(六)党的建设方面。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党员政治素质。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党章、学条例,坚定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二是做好组织发展,严格党员考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抓好党员发展,2018年全系统发展8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教育活动并顺利结业;发展新党员2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1名;规范党员积分考核和党费收缴工作。三是落实党建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组织生活,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180名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和组织审定,评选出优秀党员34名;认真抓好征求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四是持续改进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到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坚持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查摆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七)提案、议案方面。一是成立了提案、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提案、议案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责任明确到人,对承办的每件建议、提案都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并将任务明确到业务部门、到人。二是严格办理要求,充分开展调研,明确要求每件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进行电话沟通或面对面的沟通,对所办建议、提案充分了解情况,并针对性地进行回复,确保了见面率、代表满意率、办结率达100%。

三、存在的困难

(1)园区企业招工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一是园区部分服装企业为订单式生产,订单量季节性波动明显,人力需求周期性变化幅度较大,生产旺季对劳动者需求大,生产淡季闲置劳动力增加,劳动者难以稳定。二是企业招工与劳动力就业结构矛盾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劳动者素质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矛盾日益加剧,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更加困难。

(2)基金支付压力大。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内人口抚养比不断下降,加之受养老待遇连年上调、医疗保险支出刚性增长、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等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二是就业补助资金逐年减少,资金缺口不断增大。三是工伤保险征缴需自愿参保,无法强制参保,参保单位和务工人员对工伤保险的认识不全面,主动参保意识不强,统筹不到位,而工伤保险案件赔付率不断上升,造成工伤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增大。

(3)基金监管难度大。社保基金“跑冒滴漏”仍是心腹大患,虽加强了基金稽查稽核,但经办机构人力不足,监管过程环节多、链条长、风险点多,养老保险金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待遇、医疗机构费用直接结算监管难度大等现象仍存在,基金安全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三、2019年工作思路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赋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目标任务,继续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促进充分就业,坚持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圆满完成2019年人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民生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扎实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援助,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运用“互联网+”发展就业形态,稳妥有序引导造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保基金规模稳步扩大,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积极加强与税务对接,全力做好社保费征管划转改革;完成2019年医保筹资工作任务;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改革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大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深入推进职称评定,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四是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0%以上,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健全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多元化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着力强化源头治理,推进人社领域依法行政。

五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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