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748640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6-03-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人社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沅江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2015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23人,完成年度计划5400人的100.4%失业人员再就业3175人,完成年度任务3100人的102.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1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0人的101.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8052人,完成年度任务8000人的100.7%;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4.5%共培训各类人员6303人,完成年度任务6260人的100.7%其中创业培训703人,完成年度任务660人的106.5%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32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400万元的101.3%

(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2338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23230万元的100.6%,同级财政补助3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15208人,征缴基金62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6010万元的104.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82902人,征收养老保险费2782.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60万元的108.7%,发放社会保障卡35.7万张;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3421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4200人的100%,征缴基金49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17万元的118.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925.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7360万元的107.7%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652133人,参保率92.8%,征缴基金17543.9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80.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380万元的100%工伤保险新增参保2500人,参保总人数45020人,完成全年任务43000人的104.7%,征缴基金14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100万元的128.3%二是社保待遇不断提升。连续11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由1525.51元调整为1722.22元,人均增加196元,增幅达12.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5元。沅江市政府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调整了住院补偿比例,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补偿率达80.1%三是加强基金监管。不断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水平,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会同沅江市监察局、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对社保基金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来,下乡稽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安全20次,共核减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费用61.02万元,追缴违规补偿2500元,已全部上缴。加大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生存认证的力度,并实行专项督查。

(三)人事人才工作:一是规范人事考试管理。在益阳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公务员考录要求,对26个岗位招考了42名工作人员,目前已全部上岗;根据沅江常务会议关于同意有关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二是严格职称管理。今年来共初审高级职称申报材料43份,初审中级职称材料184份,转发省厅或益阳市局审定获得高级职称的41人、中级职称的171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举办了两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知识继续教育培训班,共培训了509人。三是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在去年“四风”清理整顿和“四类人员”清理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清查和回头看,共对67家行政事业单位和9家党群系统单位进行了清理摸排,共清理在编不在岗1386人,编外聘用1807人,长期借用1030人。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启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补贴工作,已按每人每月200元预补发到位;为全市7151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出台《沅江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实施办法》,调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2月底前落实到位;举办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培训班,正式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步伐;开展全市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前期准备工作;在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已完成8万多人的信息录入。

(四)执法维权工作:一是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院在办案、开庭的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今年来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0起,结案率100%,成功调解100起,涉及金额1200万。二是规范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劳动监察已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550余万元。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35起,立案查处9起,涉及劳动者515人,牵涉劳动者报酬64.4万元。劳动监察“两网化”已从11月初全面展开,投入资金50多万元,为全市16个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安装办案硬件设备,劳动监察网格已录入用人单位百余家。三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对能够通过政策解释而解答问题的来访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确实需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来访人员,依法依规立案处理信访事项。目前我局群众来信来访满意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人社平台需进一步健全。人社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属乡镇管理,工作队伍难以配专配强,人员变动较大,业务难以在短时间内熟练操作,影响人社职能的下移。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尚不够健全,公共就业服务队伍的素质不高,今后要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服务质量的提升。

2.扩面征缴难。目前社保缴费基数高,企业有压力;部门企业老板社保意识淡薄,拒绝给员工缴纳社保;社保扩面征缴没有形成相关单位的部门合力,人社部门只有业务经办权,没有行政执法权,对断保欠保行为无可奈何。

3.对《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度较慢,影响了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工作的顺利推进。

4.我市建筑领域、旅店、酒店、餐饮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社会参保率也偏低,目前投诉社保和工资现象时有发生。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突出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两大重点,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1.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成立沅江市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创业创新具体实施方案。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全面推行“培训机构立单、创业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提高就业质量,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确保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200人。二是开展专题创业活动,营造创业氛围。通过开展“最美创业”、“残疾人创业”等活动发现推介创业典型,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带动更多群体创业就业。三是充分发挥培训职能,创新培训模式。通过沅江技校等平台,加大培训力度,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大力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实现培训、实训、孵化为一体的就业服务链接。四是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积极主动收集企业招聘信息,全面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形成城乡一体的网络平台,大力支持配合市“引凤回巢”工程建设,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服务。五是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积极落实省就业专项资金“七补两贷三扶持”政策,即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以及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就业工作支出等;实现创业帮扶全方位、创业领域全开放的目标;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园区创业企业打捆参保、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等政策。

2.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和企业的基本养老制度并轨,建立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参保人员多种需求。二是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鼓励各类人员尽早参保、延长参保和连续参保。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个人缴费从90元增加到120元,除职工医保、政府补助的特殊困难群体外,参保缴费人数要达到652133 人,小康考核目标任务参保率要达到100%三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稳步提高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全覆盖,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四是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起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养老和医疗服务机构体系;加快发行社会保障卡进度,提升应用水平,扩展服务功能,探索推行在地区间和各项业务间的“一卡通”应用;加快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人社职能下移。

3.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努力在转换用人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调动人员积极性上见成效;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严格落实职称评聘,建立健全与岗位设置管理相协调的职称评价与聘任工作机制,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进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职务和待遇挂钩;深入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实职业年金;严格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坚持“凡进必考”,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完成退役军官安置任务,确保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三是继续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严格按照沅专组发[2014]1号《全市“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阶段实施方案》、《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动、借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4.执法维权工作。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加大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在用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职能,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基层人社平台调解组织组建率达100%;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二是完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健全仲裁办案制度。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完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健全仲裁办案制度,优化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能,确保案外调解率达到100%,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