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孙文峰、刘芳、刘晓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813150 发布机构:沅江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4-01-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孙文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芳同志任人事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股副股长职务;

刘晓琼同志任预算股股长,免去其经济建设股股长职务;

李寒西同志任国库股股长,免去其行政政法股股长职务;

邓浪蓉同志任行政政法股股长,免去其市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毅同志任科教文化股股长,免去其人事股股长职务;

彭军同志任经济建设股股长,免去其科教文化股股长职务;

石佳同志任农业农村股股长,免去其国库股股长职务;

汤晓华同志任社会保障股股长;

袁树民同志任企业股股长,免去其政府债务管理股股长职务;

夏振同志任绩效评价股股长,免去其会计管理股股长职务;

张为丽同志任金融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可同志任政府采购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政府采购股副股长、提名免去其团委书记(兼)职务;

龙智勇同志任资产管理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保障股副股长职务;

高智慧同志任财政监督与税政法规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库股副股长职务;

胡强同志任乡镇财政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乡镇财政股副股长职务;

郭楚云同志任政府债务管理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易亚勋同志任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预算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陈明芳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敬人同志社会保障股股长职务;

免去夏良明同志企业股股长职务;

免去李玲同志绩效评价股股长职务;

免去李宏卿同志金融股股长职务;

免去陈国平同志资产管理股股长职务。

中共沅江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