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78859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7-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沅江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有关教育的政策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综合改革。

4、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镇乡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检查与评估。

5、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员工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及人事管理、考核和调配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管理教育内部人才市场,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6、提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设,并会同市有关部门草拟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市下达的教育经费以及其他款项的教育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7、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卫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8、主管全市中小(幼)学、特(含成职)教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高考、中考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9、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教育科研工作。

10、统筹规划并指导校办产业工作、学校教学仪器装备、指导学校后勤改革。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教育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教育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教育局

2.第一中学

3.琼湖书院

4.第二中学

5.第三中学

6.第四中学

7.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8.城关职高

9.教师进修学校

10.益阳四通电脑中专

11.市区中心学校

12.政通实验学校

13.城郊中心校

14.三眼塘镇中心学校

15.共华镇中心学校

16.新湾镇中心学校

17.南嘴镇中心学校

18.草尾中心校

19.阳罗洲镇中心学校

20.黄茅洲镇中心学校

21.泗湖山镇中心校

22.四季红中心校

23.茶盘洲镇中心学校

24.南大膳镇中心学校

25.南洞庭芦苇场中心学校

26.漉湖中心学校

27.中心幼儿园

 

第二部分 沅江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92,171.2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2061.11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政府重视教育,新建学校,增加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2,09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410.68万元,比上年增加14.88%。占本年总收入94.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8.5万元,比上年增加1352.89%。占本年总收入3.52%。事业收入5402.05万元,比上年减少2.17%。占本年总收入5.87%。其他收入40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17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64.4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3.07%。项目支出15606.7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6.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729.1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41.06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建设支出及人员经费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49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9125万元,增加12.27%。主要原因:建设支出及人员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49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8670.19万元,占94.23%。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8万元,占0.08%。农林水支出204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4537.31万元,占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639.89万元,支出决算为8664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及建设资金等。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4054.56万元,比上年增加16.7%。商品和服务支出5784.9万元,比上年减少17.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0.32万元,比上年减少69.45%,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改由社保所发放。项目支出11440.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9%。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000万元,上年无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9440.89万元,比上年增加80.7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教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04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64.8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238.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52%。比上年增加1352.89%,本年支出32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1%。比上年增加1352.89%,基本支出100.5万元,项目支出3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81%。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们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以争取落实教育投入政策、筹措教育经费、加强财务管理为中心,以优化教育资源、调整中小学布局、做好改薄工程、教师周转房和食堂工程,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加强“管理与服务”的思想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为实现我市教育强市的目标而奋斗。

  按照我局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计划财务管理,加大经费筹措力度,加快学校建设步伐,缩小地区、城乡差异,解决入学难的矛盾,在保证本级财政投入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和全市教育事业费预决算、专项经费的分配及管理工作;制订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办法及其管理体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统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并督促实施,负责学校的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逐步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指导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搞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预算外经费的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两免一补”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认真对照《2018年沅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自评,我局在“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都执行较好,自评得分95分。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履职效益方面有待提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以教师培训费作为重点绩效评价,2019年财政培训费专项资金400万元,另追加100万元,全部用于各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重视教师的成长与培养,把教师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逐渐加强,并在培训内容上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经费呈现逐年增加的常态。全体教师努力把学到的现代教育理论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应用到自己的教学和学校管理中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沅江市教育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704.25万元。比2017年增加28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1645.52万元,其中:货物388.16万元;工程11257.3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1405.79万元,其中:货物385.52万元;工程11020.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  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  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沅江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沅江市教育局部门决算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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