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38529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9-01-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党建、会务、后勤、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财务人事股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办理各类经费收支预算、完成单位年度决算;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

(三)洞庭湖区经济建设股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洞庭湖区生态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有关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合作交流和跨区域协调;统筹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市国家区域战略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区域功能区和省级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加挂经济体制改革股)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调度国民经济运行。

研究拟订全市体改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年度计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工交投资股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工业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交通、政法等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交通、政法等基础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工业、交通、政法、城建等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有关在线监管平台上的事项办理。

监测分析沅江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的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协调、服务、跟踪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库;负责沅江市重大项目库建设,并负责在线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的录入和“三年滚动计划”的编制;负责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宏观政策和措施;负责沅江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和调度工作。

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重大投资项目投融资方案,推动投融资工作的发展;负责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专项基金、扶持资金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申报各类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外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核准,指导和监督上述资金的使用;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负责全市立项争资工作的调度,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对口衔接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开发区的工作。

六)农业经济股

负责牵头全市农村经济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工作,制定农业现代化政策意见和协调农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林业、畜牧、水产、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向国家和省申报全市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国家、省农业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组织编制全市以工代赈、生态环境建设、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规划和洞庭湖平垸行洪、移民建镇规划,并负责年度计划的申报、下达与协调实施。

(七)社会发展股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社保、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八)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分析汇总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跟踪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争取和筹措的进度进行督察,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管理全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调度、监督、指导,并提供相关的协调服务;定期对重点项目检查和督促,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协调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资金平衡、土地征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设计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开展重大项目信息收集汇总、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管理办公室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管;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乡镇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对中央、省级和市、县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

拟订 “两型社会”示范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两型”创建工作,协调“两型社会”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与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一)服务业产业股(加挂高新技术产业股)

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预测分析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协调衔接服务业重要领域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申报或审批服务业建设项目引导资金。负责企业债券和产业投资基金的申报和协调,确定资金投向、监督使用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申报和下达重要商品的国家储备库建设项目;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商品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的市级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监测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项目。

(十二)能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审核和申报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安排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 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审核,以及资金申报与安排建议。

(十三)价格收费管理股(加挂市价格监测中心)

组织协调落实价格调控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政策与措施;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市级管理项目的收费管理;参与收费清理,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收费、医药、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负责建立本市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并加强管理;负责健全市市场价格监测站点,并组织开展价格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动态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实施政府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价格监测的相关价格公共信息,组织开展价格公共信息服务工作,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等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

(十四)价格监督检查股(加挂价格举报中心和价格监督检查局牌子)

拟订价格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对价格违法行为、乱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规范和监管市场价格行为,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授权调查本市级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受理、调查、处理价格投诉举报;落实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专项调查与监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市场 “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商品标价签和收费价目表的监制工作,并监督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推动明码实价;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价格管理。

(十五)政务服务股

负责全市备案、核准、审批项目的资料初审及受理;负责接待群众对立项审批、价费政策的咨询服务;负责价费政策的制定、调整(包括短期培训)的受理;负责《投资项目联审表》的发放;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企业信息录入、税控联管信息报送;负责所有本级立项材料的窗口归档备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

(十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加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按照分工对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拟订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部门、行业纠纷进行调整和仲裁。

(十七)财政金融和利用外资股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汇总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创业和私募股权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指导区县(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判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协调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核准和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并指导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并协调成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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