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公安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全市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执法为民思想根基
沅江市公安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政治轮训和民警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民辅警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指导地位,深刻领悟“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强化了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引导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将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确保沅江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 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聚焦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动公安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了受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执行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探索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了更强的执法合力。持续推进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合,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效能。
(三)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拓展公示渠道,除传统的公告栏、办事大厅外,充分运用政府网站、警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线上传媒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推行执法活动网上录入、流转、监督,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信息可查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单位配齐升级140余台执法记录仪、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规范文字、音像记录。为保障执法合法性、规范性,建立规范的执法办案区与执法办案室,配备询问室24间,加强执法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明确记录规则和调取使用程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的要求。明确法制部门审核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都经过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涉恶、严重暴力、未成年性侵、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网络安全清查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案例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提升风险预警、精准执法能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升执法服务便捷度。
(四)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系统,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全流程、智能化监督。深化执法大数据应用,通过对执法数据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执法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依托湖南省执法办案系统等平台推动执法信息跨部门共享,提升协同监管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人民警察招录、培训、考核、监督制度。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积极贯彻“二员”考核制度,加强执法实战技能和法治素养培训,定期开展案例教学、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等问题。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将行政执法质量、效果以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五)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制定并实行公安机关对涉企案事件的集体研究、提级审批、报备等内部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建立常态化警企沟通机制,开展“送法入企”、法治宣传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对涉案企业,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能力有待持续提升。部分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加强,在理论与实务操作的转变中仍然存在差距,对新法规、新业态的理解适用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是执法监督效能有待增强。内部执法监督的刚性、即时性、精准性有待提高,外部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和有效整合。
三是科技支撑作用需进一步发挥。执法信息化建设的深度应用、数据共享融合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智能化辅助决策能力有待开发。
四是涉企执法精准性需提高。柔性执法的尺度把握、标准统一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规范,以更好平衡监管与服务关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并同执法实践更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全警法治素养和执法为民自觉。
二是全面优化制度机制。继续完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范,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健全配套保障。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质效。狠抓“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强化执法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和质量考评。加强重点案件指导和典型案例发布。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创新执法监督管理的相关举措,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二员”制度考核标准,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五是深入推进科技应用。加强执法大数据分析研判,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执法、监督预警等方面的应用,建设智慧执法体系。
六是精准实施涉企执法。动态调整涉企柔性执法清单,细化适用规则,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