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和《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现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2家医药机构名单。自协议解除之日起,所公布的医疗机构和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职责,医疗机构和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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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药店名称 |
药店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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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沅江 |
沅江市佳爱大药房 |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桔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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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沅江 |
沅江市黄茅洲六谷大药房 |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黄茅洲镇黄茅洲社区101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