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和《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现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2家医药机构名单。自协议解除之日起,所公布的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职责,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
序号 |
区县 |
药店名称 |
药店地址 |
|
|
1 |
沅江 |
沅江市怡康大药房共华店 |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共华镇洞波路 |
|
|
2 |
沅江 |
沅江市怡康大药房茶盘洲店 |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茶盘洲镇幸福港社区(原贸易公司门面)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