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市有关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水平,为推动沅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下面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局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局领导班子深入系统学习了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最新理论成果,尤其是深学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对“五位一体”总体要求、“四个方面”的战略布局认识有了质的提升,自觉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上级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行业特色,开展了树典型、学榜样活动。开展“模范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树立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开展向张富清同志学习的活动,不断发挥典型榜样的“传帮带”作用。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我局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核心价值观引领、意识形态阵地抢占融合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方面面,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我局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将党建工作与退役军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对党建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列入考核范围,做到党建工作与年终考评紧密挂钩,确保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支部"五化"建设,强化保障措施,选优配强各党支部班子,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2021年发展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精心部署研究,扎实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局机关党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对机关支部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把关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把中心组打造成“团结班子、廉政班子、学习班子、实干班子”。党组书记、局长带头上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对联系的党小组和所在党支部上了党课。局领导班子成员至始至终都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局机关党支部活动,过双层组织生活。
三、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班子带头履责,积极主动担责。严守党组主体责任,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配合抓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局党组坚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讲党课、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条规,观看《不可触碰的底线》、《益阳好家风》等廉政教育片,参观益阳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落实全市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在全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让廉政教育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之中,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三是全力支持纪检工作,发挥监督作用。领导班子积极履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以实际行动大力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市政协纪检组工作,支持纪检组执纪办案,及时向纪检组报告干部职工个人情况,有事及时向纪检组请示、通报,在工作开展时,邀请纪检组全程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领导参加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招投标工作等,接受纪检监督,确保无廉政问题。
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面
(一)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开展信访工作,对信访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开展特护期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尽力化解矛盾,防止退役军人群体赴省进京上访。严格落实退役军人的各项优待政策,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设置信访接待室,采取局长开门接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接待来访。对退役军人的合理诉求,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积极予以解决落实。对困难退役军人给予适当帮扶援助,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退役军人重点维稳人员加强稳控,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对农村籍退役军人进行走访调研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常年居住在年久失修、四面透风的房子里,房屋破损严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的甚至就居住在猪圈里,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过前期会议协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住建局召开沅江市农村籍退役军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在危改政策范围内对农村籍退役军人进行危房改造。根据会议安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部分困难退役军人住房安全保障摸底,并按危改“五无”(小车、门店、一户多宅、财政供养人员、法定赡养人高收入)要求完成初审工作,128户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纳入2021年度危房改造计划。11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市住建局完成危改竣工验收108 户,社会化发放补助资金212.45万元,剩余20户因未按时竣工,纳入2022年度危房改造计划。
(三)拥军优抚工作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金。我市严格按照优待抚恤标准,按时定期发放优抚待遇,每年对我市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及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生存认证,以确保优抚资金精准发放。二是不断提高优抚待遇。严格落实短期疗养的相关制度,完善疗养对象的申报审批程序,进行疗养对象备案登记,对接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确保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转入退休医保序列。对全市困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入住在企业并退休的退役士兵进行摸排和信息采集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三是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召开全市慰问工作会议,制定慰问方案,对驻沅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功臣模范、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进行走访慰问。认真筹备开展清明节公祭和“9·30”烈士公祭活动,进一步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
(四)安置就业工作
一是完成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共有30名,2021年12月份前,经过面试、量化评分、选岗、公示等环节,30名退役士兵全部妥善安置到各用人单位。对1名转业军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接收档案并安置到行政单位。12月3日,组织召开安置工作会议,要求各安置单位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40人,10月12日对2021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大会,并为他们及时办理了入户、转组织关系和预备役登记手续。
五、存在的不足和2022年打算
(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抓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变更频繁,人员变动时无工作交接,达不到培训资源的有效利用;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创新推动不够。
(二)下一步打算。2022年,我们将突出重点,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优抚优待、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政策,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在重点项目建设上求实效,在深化服务质量上求提升,在优化内部管控上求进展,在打造工作品牌上求突破,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水平,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