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向园区赋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0:06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量:

沅审改办发〔20207

 

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放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沅政发〔20206号)、《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沅政办发〔202012号)和上级督查指导要求,加快推进向园区赋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负责,明确专人专责具体抓落实,任务重的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压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责任,扎实推进向园区赋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加快推进落实

各单位要对照向园区赋权重点任务清单(附件1)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附件2)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协调督促

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责任单位、审改办的沟通协调,及时协调工作中的问题,按时间节点向审改办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审改办将组织督查、督办。

 

 

附件:1.《向园区赋权重点任务清单》

2.《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14


 

附件1

向园区赋权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做好承接工作

1.拿出完善可行的承接方案:
2.
根据下放事项做好人员和机构调整工作,向市委编办报批。
3.
接受放权部门的权力运行监督和审批业务指导;
4.
制定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动态公示信息,做好审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5.
做好一站式服务工作,避免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动。

高新区

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编办

820日前

 

签订授权委托书

完成下放事项的委托协议签订工作。同时,赋权职能部门完成下放事项工作方案的制定,明确下放事项的具体内容、管理要求、运作流程、实施期限、法律责任等程序,交接证书文本、档案资料。

高新区

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编办

731日前

 

2号公章制作、备案

完成2号公章雕刻备案工作,确保公章在审批工作中合法合规使用。

高新区

编办、司法局、公安局

731日前

 

业务系统、网办平台、政务内网连接使用

完成业务系统、平台安装使用、内网连接和相关设施配套,做好技术层面保障。

高新区

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

731日前

 

人员业务培训

放权部门选派1-2名业务骨干至高新区进行对口指导,现场示范培训,确保所下放的事项接得住、办得好。

各赋权单位

高新区

831日前

 

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对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防止监管缺位。
2.
放权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加强跟踪指导,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下放权限落实情况进行再评估,调整完善赋权事项,报市审改小组会议商定。

 

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审改办

持续推进

附件2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清理公布中介服务清单

1.编制梳理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2.
完备中介项目名称、设立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对应行政审批项目、对应行政审批部门、实施要求等要素,明确服务方式(自行或委托)。
3.
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服务局

司法局、卫健局、民政局、市监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人防办)、教育局、城管局。

已完成

2

制定服务指南

1.督导中介服务机构会同行业协会制定中介服务指南,明确中介服务名称、依据、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结论、法律效力和实施机构等,明确所需材料、工作程序、时限、成果、收费依据和标准、义务和责任、咨询投诉渠道等内容,制作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
2.
中介服务机构按服务指南提供服务,并提供一次性告知书、委托书、中介服务合同等规范文本。
3.
市直有关单位对服务指南进行备案。

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

卫健局、民政局、市监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人防办)、教育局、城管局、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831日前

3

规范管理时限

1指导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服务类别合理确定服务时限,推进中介服务时限标准化管理。
2.
积极探索推行联合评估、联合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联合中介服务模式,推进成果共享、结果互认、通过告知承诺、快速办理、容缺受理、同步委托、限时办结等方式,大幅缩减中介服务时间。

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

卫健局、民政局、市监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人防办)、教育局、城管局、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按益阳市规定时间节点推进

4

规范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1.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的审核监督,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查处加个垄断、任意抬高收费标准及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市发改局、市市监局

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民政局、市监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人防办)、教育局、城管局。

930

5

探索建设中介服务超市

1.探索建设以网络为主、实体为辅的中介服务超市,明确功能定位、入驻范围、管理模式、监管机制等。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基础档案信息库,公开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法人、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承诺时限、操作流程、信用等级、地址、电话等信息,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等予以公示公告。

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

卫健局、民政局、市监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人防办)、教育局、城管局。

按益阳市规定时间节点推进

6

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等标准化体系

1.根据服务指南、依托中介服务超市,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等标准化体系。以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执业记录、服务效率、成果质量、诚信竞争、投诉情况等作为基础数据,采取“一事一评”、星级评价累计、不良信用记录累计等办法,构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并对外公布评价结果。
2.
对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证明报告、违规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在中介超市或有关网站发布公示。

发改局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监局、卫健局、民政局、市监局、发改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人防办)、教育局、城管局。

按益阳市规定时间节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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