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拆除瓦岗湖非法矮围网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16:47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作者:沅江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YJDR201800015
  

     为切实加强洞庭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整治市域内所有天然湖泊的非法矮围网围,改善和优化我市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及湖南省、益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瓦岗湖非法矮围网围进行依法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组织、单位、个人非法圈湖养殖、修筑矮围和非法设置网围等养殖设施,严禁侵占瓦岗湖国有天然水域和滩涂岸线。
  二、所有瓦岗湖水域、滩涂及岸线内非法矮围、网围必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无条件拆除。矮围泥堤全部拆除,拆除高度与湖底持平,同时拆除矮围内所有附属设施;网围所有尼龙网片、钢丝网片、竹、木、水泥、钢架构全部拆除并清运。
  三、阳罗洲镇人民政府、草尾镇人民政府、四季红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督促设置者自行拆除其矮围、网围等非法养殖设施。未自行拆除的矮围、网围由水务、畜牧水产、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单位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清运,当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四、凡干扰、妨碍和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2018年10月1日—2019年10月1日)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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