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和公共安全,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城市容貌标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沅江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6日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到2021年5月16日截止,未收到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我局拟于近期将该《办法》(修订稿)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