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16:58 信息来源: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作者: 浏览量: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沅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是沅江政府的工作部门,为全额拨款的沅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办、人事股、机务安全股和计划统计信息股、财务股、公路建设股、公路养护股、工程监督股9个股室,其中:行政编制10人、车辆编制0台。

  2、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职人员51人。

  3、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公路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参与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养护计划。

  (3)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建项目的接养工作;承担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作。

  (4)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安保工程、水毁处置、危桥改造、应急抢险及县道的日常养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6)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重大公路应急抢险、应急物资储备、公路战备等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新升省、县道的路产路权维护及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维护全市公路路产产权。

  (8)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巡查工作。

  (9)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信息化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2024年我中心基本支出575.58万元,其中:工资性福利支出555.3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2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办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聘请人员工资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4万元。

  2、2024年我中心预算总收入为174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7.73万元,泗湖山渡口过渡费收入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了。年终结算0万元。2023年我中心整体支出174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8万元、项目支出1173.96万元(上级拨款支出1173.96万元)。

  3、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0万元。

  4、2024年预算收入决算数为:1749.54 万元。

  5、2024年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49.54 万元。

  6、2024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为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2.58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用0万元、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

  7、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为2.58万元。

  8、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数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开支费。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2024年我中心专项资金收入总计1173.96万元,其中: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1173.96万元。

  2、2024年我中心项目支出总计1173.96万元,其中: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1173.96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我中心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由沅江市公路建养中心负责实施的项目,按照工程管理相关程序,实行计量支付制度;根据计量支付证书和有效税务发票,由当事人找相关业务部门审定、各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批准,进行会审联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报账支付。不允许各部门代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各部门对公路养护工程款的结算支付,须按程序审批,严格按合同支付,项目款结清前,必须组织纪检、业务、质监、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财务结算时,凭验收合格清单,方可付款。所有工程材料款、设备购置费、民工工资等由单位财务部门采用转账支付。公路养护工程报账,必须月结月清,一般不得跨年报账。

  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出成果。2024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各项养护工程有序推进。预计在年底前包括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涵改造(拱改平)、省道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大中修在内的所有养护工程都将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促进公路路况水平的根本性好转。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计划里程为2186.492公里,总投资1173.96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法规定:年底项目完工,组织财政评审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本中心质监股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

  (二)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我中心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由沅江市公路建养中心负责实施的项目,按照工程管理相关程序,实行计量支付制度;根据计量支付证书和有效税务发票,由当事人找相关业务部门审定、各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批准,进行会审联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报账支付。不允许各部门代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各部门对公路养护工程款的结算支付,须按程序审批,严格按合同支付,项目款结清前,必须组织纪检、业务、质监、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财务结算时,凭验收合格清单,方可付款。所有工程材料款、设备购置费、民工工资等由单位财务部门采用转账支付。公路养护工程报账,必须月结月清,一般不得跨年报账。

  项目实施后由中心养护股负责后期施工管理,质监股负责施工质量监督,机务安全股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各股室的分工与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管理方面的问题:个别项目资金计划下达时间较晚,财政资金下达不及时,严重迟滞前期工作进度。

  2、分配方面的问题:由于个别养护专项是临时发生的,(比如水毁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并没有安排,所以会有资金分配及使用方向方面的问题。通过2023年度的全年养护工作,我中心发现,由于预算资金及配套资金的到位时间和到位情况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导致并不能一成不变的按照年初计划组织实施全年计划任务,所以在年初制定相关计划内容的时候,不但要将计划制定的更具有包容性和容错性,同时要加强同上级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有效衔接和沟通,以便在计划出现变化时能迅速积极应对,保障项目正常开展,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3、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由于省厅拨付资金有时没有及时,我中心有时也会出现拨付不及时的现象。

  (二)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长制”工作缺乏县级规范性文件支持,难以大范围推广,难以达到“四好农村路”在“管”、“养”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正式出台《沅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使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建议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农村清洁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路长制”、“林长制”推广等工作相结合,各取所长,形成合力,真正将日常养护工作落到实处,打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造势出力。

  (二)建议市政府将农村公路上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水利涵闸改造列入实事范围,明确改造或完善的主体责任,加速项目推进进程,彻底解决此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由于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的前期程序较多,周期较长,所以无法按照要求在年初就进行计划任务的进度报送工作,尤其是采集任务工作,建议省厅考虑优化。


  附件:2024年建养中心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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