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4-13 11:29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住建局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益阳住建局《2017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严格监督执法,坚决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争创省优质工程2项、省标准工地2项、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3个以上、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强化工程建设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责任。

2.完善监管工作规范化。一是推广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执法检查方式。明确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工作要求(事前随机分派检查任务、统一检查标准、规范检查流程、落实检查责任、事中探索运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科技手段全程记录工作痕迹,事后及时公开发布检查结果等)。二是督促各镇场、办事处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对乡镇的考核办法。

3.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强化监管底数意识,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完善项目、重要设备动态监管台账,重点检查各类开发区、工业园房屋市政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严厉打击未通过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理顺监管体制,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明确各系统的监管范围,彻底消除质量安全监督的“盲区”、“特区”。

4.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钢管脚手架、特种机械设备的基础上,继续针对“高坠”和“临时用电”等零星事故易发多发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所有的重大危险源要有专项施工方案,超规模的要通过专家论证。要坚决淘汰一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或多次检查不合格的设备要实行强制报废。对脚手架租赁市场进行整顿,对使用年限长锈蚀严重壁厚不符合要求的钢管要清退出我市建筑市场。

5.深化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一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重点解决当前部分考评主体存在的“考评不实”问题,落实考评结果的市场奖惩措施。二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抓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简单易用、重点突出的企业标准化管理手册,进一步深化企业对在建项目的标准化管控,适时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突出的项目和企业,树立行业标杆。

6.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抓细抓实。制定《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把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列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围档建设,强化封闭管理,规范物料堆放,采取绿化、硬化、覆盖、喷淋、冲洗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效开展扬尘治理,力争今年年底前实现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100%编制到位,基本扬尘防止措施100%落实到位,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响应100%执行到位。

7.严格监管执法。健全“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出台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措施,对违法违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的综合惩处,监督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监管执法发现的问题要做到“有查处、有立案、有处罚、有结案”,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有始有终。全面实施黑名单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8.加大对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去年我市乡镇项目的质安监管纳入我站,通过去年对乡镇项目的巡视发现乡镇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报建的意识较城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乡镇的监管力度和业务水平还不足。我年我局作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成员单位将对各乡镇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效力。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分值权重,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地区的约谈、督办、通报,督促各乡镇场、办事处顺利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突出工程质量把控,抓好“两年行动”落地

1.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 通过质量安全督查、层级飞行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监管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终身制要求。

2.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加强分户验收工作的质量抽查,严禁走过场;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的,一律不得组织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一线监督人员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应增加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质量行为,特别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分户验收、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等反映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内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真实全面的评价。相关评价内容应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同时提交城建档案部门归档。

3.强化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加强对预拌砼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进场原材料、砼配合比以及企业的试验管理流程及生产控制流程等各环节,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不按配合比生产、代做试块、送检试块不现场取样制作和送检试块无硬质标识等行为。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商品混凝土进场交接验收制度,逐车检查砼坍落度,大力遏制在现场随意加水等违规行为。

4.加大对不按图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工程主体施工阶段,要重点监督抽查层高、开间尺寸、总层数等关键点,防止“加层”、“超高”事件重演;住宅小区要对照总平面图重点抽查配电房、水泵房、公共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对于不按图施工的行为要及时下发停工通知书,予以行政处罚。

5.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省厅关于禁止使用无机保温砂浆的要求,强化节能意识,严把节能工程验收关。各项目在竣工验收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鼓励项目采用新型的施工工艺和绿色节能材料,对采用了新型工艺和绿色材料的能够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我们考虑出台相关政策给予一些优惠政策。

6.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结合群众投诉的热点、施工质量控制的难点问题,在监督工作中引导相关单位提高施工工艺,做好质量通病的防治。注重关键部位和细部节点,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着力解决墙体、地面开裂空鼓,以及外墙、屋面、厨卫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因细部处理不到位引起的渗漏等质量通病。

(三)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综合能力

继续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和专业技术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组织对各类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学习,以进一步统一监督人员现场执法尺度。继续做好培训、考试、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监督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组织监督人员到先进地市进行考察学习,拓展工作思路,实现对比先进查找差距的目的,促进我站监督工作的提高。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分管局长、站长与一线监督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站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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