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沅江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沅江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6-13 15:15 信息来源:沅江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市环保局 浏览量:

2016年是确定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绿色发展为统领,以全市经济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削减总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实现“三个达标”: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和年度减排任务要达标;二是小康建设环境保护相关指标要达标;三是为民办实事的各项指标要达标。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保护洞庭湖水质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沅江市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沅江市洞庭湖区特殊水域与湿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林源纸业5.1万吨制浆ECF漂白项目改造工程等6个年度重点整治项目为抓手,彻底摸清污染源底数,全面掌握工业点源污染隐患实情,今年内实现一企一档,逐步实行数据化管理,污染风险等级化管理。加大益阳市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完成省厅《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洞庭湖污染治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开展洞庭湖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专项行动。按照《益阳市洞庭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沅江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入河、入湖口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建立入河、入湖口重点污染企业台账,分类分批处理。加强对城区五湖水质达标的监测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五湖水质提质达标工程,确保五湖水体水质逐步改善。

(三)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划分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白沙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完成日供水量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提请市政府督促市直相关部门抓紧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如期投入运营。

二、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全覆盖

(四)强化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全市畜禽养殖规划,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对26个规模化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力度。结合农村“四洁工程”,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五)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重点,加快实施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力争在本年度完成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80%

三、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六)开展大气污染重点领域治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扬尘、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整治等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督促沅江纸业、金太阳纸业等2家造纸企业脱硝治理工程按时完成,督促金太阳纸业和林源纸业完善中控设施。加快推进我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检验数据管理平台,启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有计划淘汰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加快清洁能源改造。深入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减轻餐饮油烟污染。

(七)严控农村秸秆焚烧。加大农村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力度,制定《沅江市2016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把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

四、强化减排举措,扎实推进污染减排

(八)制定减排方案。根据益阳市政府下发的减排工作方案,制定全市“十三五”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和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落实到具体减排项目,加强督促管理。

(九)强化三大举措。一是抓好结构减排。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综合运用总量替代、标准提升、建设项目管理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二是抓好工程减排。实施减排项目9个,突出抓好沅江纸业、金太阳纸业等2家企业的脱硝治理工程的建设进度。督促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行,加快推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南大膳镇、草尾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农村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设施配套建设,推广减排新技术,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三是抓好管理减排。加大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对已建成9家重点减排项目的在线视频监控和现场检查,保障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发挥减排效益。通过三大减排,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全面完成益阳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指标任务。

(十)加强排污权储备和有偿使用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储备、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指导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污权,完成全年征管任务。

五、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十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抓好新《环保法》及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查处一批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整体压缩办案时间和提高执法效率。加快推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公检法和环保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市公安局驻我局工作联络室作用,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以“组合拳”执法新模式适应环保新常态。

(十二)强化网格监管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防控环境风险,实行监管前移、责任到位、分片到组、包干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形成源头防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预警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

(十三)完成环境保护大检查及整改任务。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违法建设项目,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因企施策;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处理一批、搬迁关闭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备案管理一批,年底完成整治任务,全面消除环境隐患。

(十四)积极解决群众环境诉求。畅通环境投诉渠道,加大信访调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确保调处满意度达90%,投诉办结率达100%

(十五)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开展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核定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完成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加强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移动通信工程等辐射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和规范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全市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环保机制体制改革

(十六)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坚持规划引领,在严格遵循“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提请市人民政府编制全市生态和环境保护规划,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水质保护、湿地生态保护等纳入规划保护范畴。建立起相应生态功能区的管理与保护措施,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根据省厅要求,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十七)推进生态保护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制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方案,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建立排污权储备和有偿使用管理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出台《沅江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建立环保责任体系。出台《沅江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责任。积极参与和配合省市监测监察事权上收改革。

(十八)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完成考核资料和数据上报,争取在全省排名再进位,增加省级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大生态创建力度,计划申报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1个,市级生态村40个。

七、全力服务发展,守住环保底线

(十九)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控审批流程,严把审批质量,强化环评服务。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督促企业新建项目先取得排污权总量指标后进行审批。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督促市船舶制造产业园完成规划环评,协助做好芦笋产业、畜禽水产养殖等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根据湖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确保大气卫生防护距离之内的搬迁到位。严格督促企业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认真开展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严格查处建设项目环评违法行为。

(二十)加强环保科技支撑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与省环保厅直接联网及监测点位信息上报等工作。抓好企业自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加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全面建设小康环保考核、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确保小康社会建设指标达标。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加强与科研院所及环保公司的对接和合作,做好环保科技研发平台的建设,服务和促进企业的清洁生产,提升环保水平。积极落实好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环保产业持续发展。

(二十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整合各个环保重点工程项目资源,强化责任,立项争资,确保招商引资任务圆满完成。

八、加强环保宣传与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

(二十二)扩大环保宣传深度。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好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沅江环保》、沅江环保微信平台和主流媒体网络宣传我市环保工作思路、措施和成效,联合宣传、文化、电视台、环保志愿者协会等单位,深入推进环保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企业、进医院、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机关。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环保文化建设,形成保护环境的社会共识。支持、鼓励和指导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环保行动,努力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

(二十三)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及时公布重点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和应急值班工作纪律,健全公众举报、信访、舆情处置机制。围绕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应对,主动发声、及时发声、正确发声,增强敏感性,提高亲和力,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

九、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环保履职效能

(二十四)大力开展“四项竞赛”活动。按照《益阳市环保系统开展“四项竞赛”活动方案》要求,在全局广泛开展“严格执法、依法征收、夯实基础、争创特色”竞赛活动,在干部队伍中开展业务比武和工作竞赛,开展“学业务、练技能”等竞赛活动,激发正能量,倡导新风尚。

(二十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等4个标准化建设,加快环境监察执法、监测硬件设施建设,完善环保大数据,着力提升环保能力建设水平。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辐射安全和乡镇环保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创造和谐、舒心的工作环境。

十、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浓厚环保文化

(二十六)严格党内生活。扎实抓好党员干部“三会一课”活动和“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

(二十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党务公开和“四张清单”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集体决策制度。

(二十八)强化廉政纪律和措施。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章和“一条例一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打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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