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4日至9月30日,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沅江市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1月19日,沅江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党委书记曹卓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全中心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中心党委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责任股室部门和社区(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我中心把整改工作纳入党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难题,并加强对社区(村)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常态长效。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中心党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将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全中心重点工作内容,每次党委会上,都专题研究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和建立相关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度和实效。
二、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共反馈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
关于民生福祉保障不足的问题:道路交通不便。大码头村、澎湖潭社区、永胜社区、东头嘴社区、五花洲社区存在机耕道或居民出行道路损坏现象,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整改落实情况:
①5个社区(村)共筹集资金29万余元,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机耕道和出行路(其中:大码头村1800米、永胜社区1300米、东头嘴社区1400米、五花洲社区2200米、澎湖潭社区800米,合计8500米)进行了提质改造,该项目累计受益群众540余户1230人,中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为改观,为群众的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了基础保障。
②中心组织财务、湿地保护股、综合股、纪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5个社区(村)2025年提质改造的8500米机耕道与道路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项目内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所在社区(村)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再报中心进行验收。
③中心党委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班子成员每周至少主动下村一次走访调研,倾听民生民意,尤其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民生问题,绝不推诿扯皮,绝不敷衍塞责,着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败的标准,力争获得更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限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市南洞庭中心发展有短板
(1)集体经济发展不力。大码头村2024年收购卜豆角、卜辣椒、干刀豆丝等20200元,收购芦笋青壳10075元,销售款仅1680元。澎湖潭社区2022年虚增集体经济收入7.2万元,其中鱼塘承包费用3.2万元,渡口收入4万元,实际并未产生集体经济收入,2023年至2025年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
①产销对接调研已完成,2025年11月底完成了大部分豆角与芦笋的销售,其中:芦笋销售1337.5公斤,销售收入40125元;卜豆角、卜辣椒、菜干销售1815公斤,销售收入89875元。 ②大码头村的销售收入已经在2025年12月底入帐,相关票据与银行流水已经保存。
③ 由中心经济发展股牵头,组织财务股、综合股等对大码头村冷链示范基地、五花洲社区枳壳基地以及中心5个社区村的22个专业合作社、企业与家庭农场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有效监管,经查均在正常运营之中,并已建立了工作台账。
④针对5个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的现状,中心引导各社区盘活现有资源,按照“一村一业”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澎湖潭社区发展特色种植,东头嘴社区发展特种养殖,永胜社区发展苎麻种植,五花洲社区发展枳壳产业,大码头村发展冷链物流。
(2)产业项目经营不善。永胜社区2018年成立管区集体经济合作社青波水稻专业合作社,自2018年起陆续投入产业扶贫资金9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分红应达到7.4万元,实际2024至2025年合作社未实际经营,未达到预期收益,产业分红资金来源于本金支付,从产业扶贫资金本金分红约5万元;五花洲社区入股分红项目建胜生态种养合作社,未达到预期收益,分红通过群众务工酬劳方式解决;2022年枳壳产业基地项目,未能产生实际效益,近几年的脱贫户、监测户分红资金从其它集体经济收益中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
①对13个产业项目“四个一批”进行了精准摸排,其中:6个合同已经到期,7个在合同期内。并将排查情况及时向沅江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反馈。
②2025年1月,由中心经济发展股、综合股指导各社区(村)对6个已到期的产业项目重新签订了到期续签协议,并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
③引导各社区(村)产业实施主体转型,由以前简单的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和监测户分红逐步转向为发展种植业与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以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益。
(3)“四水农业”发展滞后。市南洞庭中心目前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产业格局,使四水农业面临发展瓶颈,其转型升级亟待突破。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19至2020年年已经建设高效集水设施、中小型泵站18间,泵站建成以后均已移交给当地的种养殖大户进行管理与维护,基础设施建设大为改观。
②2025年9至10月,中心在大码头清理沟渠水葫芦及杂草3200米、东头嘴社区2400米、永胜社区1300米、澎湖潭社区600米、五花洲社区1250米,合计:8750米,灌溉能力显著增强。
③目前中心已经发展稻虾养殖7800亩;稻鳖养殖500亩;特色水产养殖2300亩,四水农业发展呈现可喜势头。
2.民生福祉保障不足
(4)湿地巡护仍有不足。市南洞庭中心湿地巡护面积28.3万亩,自行巡查时,曾发现明月洲、四清梗小块湖滩被群众播撒油菜籽。
整改落实情况:
①在一周内安排旋耕机对涉事区域违规种植的26.3亩经济作物全部进行了翻耕并修复。
②为有效防止问题反弹,由中心湿地保护股牵头,组织经济发展股、派出所等单位切实加大湿地巡护力度,利用无人机和水上快艇,每周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巡查,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有效处置。
③在全中心入户发放《湿地保护区域禁止违规放牧与种植的一封信》1200余份,确保将湿地保护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5)居民“就医难”。南洞庭职工医院自2019年由共华卫生院代管,目前仅由一名医生坐诊,院内药物非常不齐全,也无法进行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6年1月,南洞庭中心已经与沅江市卫健局、医保局、共华卫生院签订了《沅江市南洞庭中心职工医院代管协议书》,第一轮代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②共华镇卫生院自代管协议签署之后,已经每天安排2人医护人员驻守南洞庭职工医院坐诊。
③按照统一要求,共华卫生院已经为职工医院补齐了相关药品,并开通了报销端口,群众看病就医越来越方便。
(6)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东头嘴社区路边美化工程长期未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比较杂乱,项目效果不明显,未达到预期;澎湖潭社区村级主干道两边杂草树木未清理,影响车辆通行。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对东头嘴社区的美化工程,重点对花草的种植培育、林木的枝叶修剪以及杂草等进行清除维护。
②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对澎湖潭社区村级干道的杂草和绿化树木的枝叶进行清理整治。
③由中心综合股牵头,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和检查,发动党员群众自觉参与其中,确保村庄美丽整洁。
(7)轮渡存在安全隐患。澎湖潭社区轮渡顶船年久失修,市海事部门多次下达维修整改通知,但未进行修缮,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
①南洞庭中心统筹安排资金6000元,由澎湖潭社区负责,2025年12月18日启动对澎湖潭社区轮渡顶船进行维修,2025年12月底完成检修,并恢复通航。
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澎湖潭社区安排专人对渡口进行监管,督促经营业主严格落实“八不发航”制度,规范安全营运。
③中心由湿地保护股牵头,组织政策法规股、派出所等单位每月至少到澎湖潭社区开展一次渡运安全指导和督查,并形成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3.意识形态存在短板
(8)表述党的指导思想不完整。2024年度《南洞庭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且为全文抄袭2023年度《南洞庭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
①由中心分管领导李星对责任人曹某华进行谈心谈话,并对其抄袭的行为给与严厉的批评教育。
②科学制定了2024年度《南洞庭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③政治理论学习均由书记亲自把关审定,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并建立常态长效。
(9)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如2021至2025年期间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党委未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月分析研判报告内容空洞,无月舆情监测实际数据、信息发布数据;2023年1至3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中仍撰写“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
①修订《南洞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②及时更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筑牢思想理论根基。
③规范会议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10)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抄袭严重。《2023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汇报》中出现“局内刊物、宣传本局工作动态,讲好全局故事、监管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和成果评审”;2024年4月份意识形态工作推行会议记录中“要求全镇上下要坚定拥护,定期对全镇意识形态领域进行研判。”;2025年4月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议记录(非手写)中出现筹备举办“文化活动名称”节等。
整改落实情况:
① 思想认识显著提升,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主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②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重点部署、常态督查范畴。
③阵地管控更加规范,加强各类宣传阵地和舆情排查管控,风险隐患及时化解,舆论引导能力有效提升。
(11)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实。如领导干部多年度中心组学习笔记笔迹不同,均由人代写;2021至2025年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抄袭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党组2023年年度计划;学习内容制定不够科学合理,2024年、2025年均存在一天之内学习大量文件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① 由党委书记曹卓对由他人代抄学习笔记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端正学习态度,严格落实中心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相关要求。
②依据南洞庭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均由班子成员初步拟定学习内容,再由书记亲自审定,学习笔记由党委书记亲自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坚决杜绝由他人代写的问题。
③注重统筹兼顾、学以致用和以学促干,把政治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破解基层难题、推动南洞庭改革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廉政建设推进不够扎实,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仍有滋生空间
1.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2)食堂管理存在不足。2021年至今干部用餐采用费用包干,未按干部实际用餐开支,干部就餐按650元/人/月,双休节假日值班按66元/人/天、接待用餐无接待公函、无接待人数;干部开餐明细表中有一项零星客开餐;2021年至2023年干部出差未从包干餐费中扣除。
整改落实情况:
①从2024年1月开始,干部出差一律从包干餐费中扣除。
②食堂严格按照“早餐6元、中餐13元、晚餐13元”的标准,并按实际就餐次数进行刷卡付费。公务来客也坚持在食堂按照“早餐6元、中餐13元、晚餐13元”的标准实行扫码付费用餐。
③食堂按照益阳和沅江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管理更为规范,食堂的卫生、菜品等都大为改观,干职工的用餐感受也稳步提升。
2.财务内控制度履行不到位
(13)报账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至2024年,市南洞庭中心财务存在事后补开发票、虚列支出、付短期借款利息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附件资料不齐的现象;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出差审批单无审批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出差明细单填写不规范、报账时间跨度大、出差单由其他人代填、大部分为报差旅时补填审批表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①完善财务审核制度和流程,对于事后发票未代扣所得税附件不齐等现象不予支付。
②强化相关人员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③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湘办通”申报审批支付。
(14)存在白条列支现象。2021至2024年报农村公路畅通工程专项资金15笔300.9万元、2024年12月市南洞庭中心报电费1.89万元、2023年1月付报刊杂志1678元均没有发票;五个村社区均存在白条报账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与交通部门对接对照南洞庭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补齐相关资料。
②中心电费、报刊杂志说明情况,杜绝再发生。
③由中心财务股牵头,组织业务股室对5个社区村的党组织书记、会计进行村级财务制度的学习,提升其财务业务水平、杜绝白条入账等现象。
(15)机关干部违规代收代付。2022年1月机关干部胡建华代收代付征兵费用0.51万元、苏玲代收代付人大代表选举费用1.59万元、戴文代收代付资料及租车等费用0.94万元、周作豪代收代付团委宣传资料费0.71万元、周作豪代收代付资料及租车租船等费用3.1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
①对胡建华、苏玲、戴文等人代收代付作出情况说明。
②2026年1月已经重新修改完善《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代收代付等情况发生。
(16)对村社区财务监管乏力。5个村社区存在大额存取现金、村合作社账目与村集体账目混杂、无依据发放差旅费、套取费用、报账资料不全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为进一步规范现金管理制度,杜绝大额现金存取,2025年1月已经建立了中心的村账镇代管账户。
②关于村社合作的问题,已经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村财办公室提交了关于新设立大码头村经济合作社账套的请示,已经建好了账套。
③各社区村制定了完善的财务制度,年初经费预算标准。
3.违反财经纪律
(17)无依据发放工资、补贴。2024年2月、2025年1月分别付老干支部人员工资0.84万元、1.32万元;2024年5月现金发放农业保险协保员交通补贴,机关干部3人共计0.36万元;澎湖潭社区违规各项发放补贴及奖金合计约1.01万元;东头嘴社区违规各项发放补贴及奖金合计约0.7万元;大码头村2021年至2024年发放妇女小组长工资共计4.199万元、2023年退职人员发放1.117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
①退还了农业保险协保员交通补贴0.36万元,澎湖潭社区违规发放1.01万元,东头嘴社区违规发放0.7万元。
②各社区村制定了完善的财务制度,明确了发放标准,范围,规范了审批流程和加强了监督。
③对涉嫌违规发放资金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为了规范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在2026年村级两委换届之后,已经建议两个村级单位更换了财务人员。
4.资产管理不善
(18)资产流失损害集体利益。澎湖潭社区鱼塘总面积127亩,由10个鱼塘组成,现有5个鱼塘已抛荒未进行养殖,面积68亩,另外5个鱼塘面积59亩为村民进行养殖但未收取租金。
整改落实情况:
①到澎湖潭社区了解相关情况,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处理鱼塘租金问题。
②2026年5月6日,澎湖潭社区已将10个鱼塘全部收回社区,5月20日,已将其中3个鱼塘分别承包给本社区的秦某和罗某,并已签订承包合同,还有7个渔塘暂未租出,已租出的鱼塘租金将在2026年12月底之前一次性收取到位。
(19)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2024年澎湖潭社区以郭惊宇名义购入打捆机一台,但返还补贴1.2万元没有入村集体账,也没有将打捆机列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东头嘴社区2023年12月26日会议研究购置打捆机一台,价格3.6万元,购置户殷向荣,发票日期2024年1月3日,记账日期为2025年4月7日,延时登记16个月。
整改落实情况:
①澎湖潭社区打捆机补贴收入在2025年9月17日入账,并于2025年3月31日计入固定资产。
②东头嘴社区延时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已经进行改正,及时入账。
③中心组织业务股室对5个社区(村)开展“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漏补缺。
5.项目管理混乱
(20)施工照片雷同,涉嫌套取项目资金。2021年至2024年大码头村、永胜社区、五花洲社区均存在项目施工照片一致的情况,如大码头村2024年油菜基地机耕道维护工程与2023年机耕道维修项目、永胜社区2020年与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五花洲社区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整改落实情况:
①已对涉假项目开展全面核查,经核查:照片相同是因为缺少资金,同一项目用2笔资金来完成,所以出现照片相同的情况。
②建立了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施工、验收及资料存档流程,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可查。
(21)现金支付工程款项。澎湖潭社区2021年至2024年大额项目款采用现金报账;东头嘴社区2022年、2023年、2024年建设项目及五花洲社区2021年、2023年绿化工程项目均现金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已于2025年1月开设了村账镇代管专户,杜绝了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
②四个社区准备马上开设专户,坚决杜绝现金支付情况。
③规范项目建设款项的支付,坚决执行公对公的支付方式。
(22)社区工程项目指导监管不到位。4个社区存在“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到位、资料造假、单价高于市场价、无效发票报账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①由中心财务股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村级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在“四议两公开”中程序不到位或者其他资料不全等问题,责令其立行立改。
②强化纪律约束,明确项目"先议后办、全程留痕"要求,实行预算审核、合同签订、竣工验收"三必查",杜绝类似问题反弹。
(23)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东头嘴社区2023年9月渔场沟渠清淤项目、2023年4月美丽村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①全面核查承包项目,逐项梳理程序漏洞与资料缺情况。
②强化纪律约束,明确项目"先议后办、全程留痕"要求,实行预算审核、合同签订、竣工验收"三必查",杜绝类似问题反弹。
③召开专项会议,制定相关制度。
(三)责任传导存在衰减,党建与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成效不佳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4)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2023年会议记录中只有标题没有学习内容摘要,没有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将“第一议题”视为一个固定的、必须走的“会议流程”,应付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中心党委已将第一议题列为每次党委会固定的、必须走的会议流程,并常态长效坚持。
②每次“第一议题”都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提前选定议题,再由党委书记亲自审定,并制定一名班子成员进行领学。
③通过“第一议题”的学习,中心领导班子的政治立场更为坚定、理论基础更为牢固,学习氛围也更为浓厚。
(25)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如2023年、2025年会议记录中均存在领导干部请假,但又主持或发言的现象;2022年至2024年机关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多年度一字未改或网上照搬照抄;2021年、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机关支部评定等次党委审批错误,部分党员登记表、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承诺书缺;2024年1月24日将组织生活会开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错误,多处涂改后仍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6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了记录。
②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与整改承诺书都是按要求整理归档,建立台帐。
③认真审查了会议记录,做到记录符合逻辑,符合程序,不出现错误。
(26)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2022年、2024年有民主生活会资料但无相关会议记录;2023年民主生活会未进行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至2025年民主生活会会前“走过场”式谈话、未按要求实现“四必谈”,未充分进行谈心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
①落实了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②制定了民主生活会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③落实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措施。
④细化“四必谈”实施标准,明确谈话对象与内容,强化谈话结果运用。
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2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21年至2025年期间党委未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中心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在沅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的亲临指导下,科学制定了南洞庭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②中心党委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和调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在实处。
③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都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内容。
④定期观看教育警示片,推动全中心干部严守道德和纪律红线。
(28)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市南洞庭中心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党费缴纳基数未按规定计算,致使干部党费缴纳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重新对2021-2025年度党费收缴进行了计算,并对缴费标准备情况进行了说明。
②加强了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
③强化了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并加强监督检查。
(29)对社区党建工作指导不力。各村社区存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不严、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积极分子推优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针对社区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的情况进行了分类整改,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方案。
②制定了党务工作有关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③认真学习并规范了发展党员的程序、要求及工作细则。
④加强了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党务专干的培训学习,并要求书写好学习心得。
3.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30)干部队伍配备有欠缺。市南洞庭中心在职职工42人,平均年龄50岁,其中35岁以下1人,36岁至40岁2人,41岁至45岁3人,46岁至50岁14人,51岁至55岁13人,56岁及以上9人;永胜社区干部配备超过规定职数。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6年2月8日已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换届后社区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3.53岁。
②永胜社区严格按照上级核定规定职数配齐了两委班子,目前班子职数为6人。
③为优化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中心已经向沅江市人社局呈报了2026年拟招录5名事业编制人员的计划。
(四)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弹回潮
1.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复发尚有不足
问题序号(31)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仍旧不到位。2021年至2024年期间党委未开会研究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发展对象备案、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会议;2024年机关干部吴映辉在清理萌芽条工作中提议由其持股(50%)且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公司进行清理,从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东头嘴社区党员熊立新、曹德山因饮酒后驾驶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中心党委切实把牢党员发展观,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转正等程序,都必须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
②由分管领导牵头,中心经济发展股负责,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尤其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③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通过观看教育警示片和本地区的典型案列,督促全中心广大党员严守纪律和规矩,不触碰底线和红线。
④.通过常态化的学习、教育、警示等,中心广大党员的风貌大为改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为彰显,中心干事创业的氛围也日渐浓厚。
(32)干部担当作为仍需加强。选人用人上激励机制不健全,部分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存在“躺平”心态或“走读”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中心党委多次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认真分析中心的现状和形势,鼓舞干部的士气,凝聚干部的合力,坚定干部的信心。
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机关工作条例,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又体现人文关怀。
③针对干部年龄机构严重老化的现状,科学调整分工,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具体工作,都有责任担子。
④经过相关制度的修改和岗位的调整,机关干部的精气神越来越好,干事创业的氛围也越来越浓厚。
2.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力,老问题依然存在
(33)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大额现金支付、公款私存。沅审报字〔2021〕2号已指出“公款私存”、“大额现金支付”,而市南洞庭中心2021年2月现金支付个人往来56.4万元;公款私存,2021年至2024年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均为退休干部陈范然。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1年5月后,大额现金支付已改成银行转账支付。
②陈范然公款私存与银行对接清查后取消该账户所有资金都已经存入中心银行账户里。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下一步,我中心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心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查检查,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持之以恒,确保各项整改成果落地见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发生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中心党委将继续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立长效机制。治标更要治本,中心党委将继续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效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南洞庭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把整改成效贯彻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之中,为沅江奋力建设成为洞庭湖区核心城市积极贡献南洞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