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7 11:50 信息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沅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共反馈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网信办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沅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执行。②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2日对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上沅江市范围内有影响力自媒体运营情况进行摸底,建立了台账,以后每个季度进行更新。③于2023年12月14日党组会议上对网络意识形态进行研究和部署,后续将把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主任会议的固定议题进行研究。

  (二)关于网络安全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2日对所有办公电脑安装防火墙软件,扫描电脑安全漏洞并进行处理,加装防火墙,以后每季度进行检查确保软件运行正常。②所有办公电脑密码已修改为字母、数字、符合组合的强密码。

  (三)关于对基层合作组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了对参股、加盟企业的检查管理,对黄茅洲镇民心村供销惠农综合服务社、新湾镇新湾村供销惠农综合服务社、草尾镇保安垸村供销惠农综合服务社等已加盟挂牌的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②完善了开放办社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对加盟合作企业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开放办社要求、违反供销合作社标识标牌使用规定的企业实行取消加盟,摘牌处理。

  (四)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机关制度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并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人员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备,完善请假制度,请假进行逐级批准。②将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全员绩效考核指标。

  (五)关于违规重复报销餐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2020—2023年差旅费单据中发现重复报销餐费这一问题进行整改,及时规范餐费报销制度。②2023年11月1日前收回了2020—2023年重复报销的餐费,并于11月30日上交到市纪委。

  二、限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照要求对2023年全年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制定了《2023年第一议题学习自查表》。二是填补学习漏洞,2024年5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会”,对2023年党组会议遗漏的8次“第一议题”进行补充学习。三是明确学习内容,会前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精神,明确学习重点。四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2024年已召开党组会议8次,学习“第一议题”8次,未出现缺学漏学现象。

  (2)关于“2020—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未组织党的宗教理论政策专题学习”问题。

  一是根据中共沅江市委宣传部、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4年市委和科局级党委(党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五个环节”开展了8次中心组学习,并结合供销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学习成果向工作实绩转化。二是2024年5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宗教理论政策专题学习,进行研讨发言,加深思想认识。

  2.关于重要文件精神未落实的问题

  (3)关于“2021年、2022年未进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季度研判”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沅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研判制度》,党组每季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工作,每半年党组会议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分析研判3次、研究1次。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检查工作。

  (二)履职尽责有所欠缺

  3.关于服务三农阵地建设不牢固的问题

  (4)关于“在农资保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等方面,主动推进的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经班子成员带队,今年以来,先后对南大、共华、黄茅洲、茶盘洲等镇的为农服务主体进行考察,决定采取开放办社形式,通过股份合作途径,按照成熟一家,组建一家的原则,由供销联社全资社有企业惠农公司参股,组建了沅江市南大膳镇供销合作社。二是按照“五有三好五统一”标准建设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泗湖山镇等3家镇级供销社示范社。三是计划在2024年年底前再新组建一家镇级供销合作社。四是扎实开展化肥淡季储备工作。发布公开遴选公告,由化肥经营企业提出申请,供销联社会同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派驻纪检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报党组主任会议研究同意,选取沅江新三湘供销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四丰肥业等2家主体承担7000吨化肥淡季储备工作任务,经沅江、益阳两级核查,已圆满完成化肥淡储7000吨的工作任务。五是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合作方面,泗湖山镇、琼湖街道等乡镇的参股合作企业今年加工销售秸秆1.1万余吨,大规模综合利用将于9月下旬至10月份进行。六是发挥镇级供销合作社、直属公司的为农经营服务体系作用,整合各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要素资源,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标准任务面积2.6万亩。七是农产品流通方面,组织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草尾镇等镇级供销合作社参加省供销总社“供销优供”博览会、第二十三届长春农博会供销特色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宣传推荐沅江本地优质农副产品。

  4.关于对改制破产企业关心不足的问题

  (5)关于“没有深入了解6000余名下岗职工群体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现状,对可能存在的隐患矛盾缺乏动态掌握”问题。

  一是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联络员及下岗职工的沟通,了解下岗职工基本情况和重点对象的思想动态。二是主动与人社局等部门对接,在下岗职工办理退休、开具证明时提供帮助,服务好下岗职工。

  5.关于参股合作经营企业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6)关于“与慕陶公司合作共同打造市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固定收益撤点时才收回”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主任会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市场运行客观规律、农特产品展销中心运营现状,调整2024年固定收益金额。二是由惠农公司每月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收,慕陶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缴纳部分款项,剩余部分计划于10月份和12月份缴纳。

  6.关于政治强基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7)关于“工作错情通报机制有待制定”问题

  一是制定并完善《沅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错情通报制度》。二是将其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是严格落实通报制度,让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鉴,提升工作能力,端正工作态度。

  (三)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

  7.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8)关于“三重一大”存在重复讨论的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议事流程。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会前由办公室收集议题及相关书面资料,报党组书记审定,将审定后的议题资料提前分发,做到酝酿充分、考虑成熟。二是健全了《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对于资金使用未达到标准或者项目尚未成熟的议题一律不上会讨论。三是对于划拨土地出让分户、新中国成立初期退休老干部生活费发放和社保退费试点等常态化事项讨论后形成固定办理流程并长期遵照执行。

  (四)基层党建责任压得不实

  8.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

  (9)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照片存在重复利用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2024年度党建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各项党建工作目标。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支部具体情况,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按计划推动落实。截至目前,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11次、党员上微党课8次。三是每月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科学制定“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年度工作计划表,根据每月主题党日工作提示,明确的活动主题,制定当月主题党日工作计划并按月落实;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以及认真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截至目前,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8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4次,观看警示教育视频5次,开展廉政基地警示教育1次,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委组织部指导组。四是规范完善支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支委会会议每个月至少召开了1次,如遇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讨部署。会前酝酿当月上级重要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本支部具体情况,提出会议议题并充分沟通,会上各委员讨论发言,支部书记根据讨论研究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会议决定。五是规范记录和资料管理,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工作提示,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台账,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10)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存在照片多用,照片不符合逻辑”问题。

  一是制定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和季度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做到主题明确,服务活动具体。截至目前,我社机关支部在职党员积极主动到单位党组织及党员个人所在社区党支部“双报到”3次,开展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清洁、开展“利剑护蕾”保护未成年人行动宣传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及时整理归档活动资料,防止扎堆整理造成资料错漏。

  (五)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9.监事会发挥作用不明显

  (11)关于“缺少专业人员且与理事会人员混用”问题。

  一是监事会全体人员参加4月19日益阳市社监事会工作业务培训,大力提升监事会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惠农公司、社投公司每季度向监事会报告企业财务运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实时掌握企业运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截至目前已经汇报2次。三是定期对惠农公司、社投公司的账务资料进行检查,审计年度财务报告。

  10.临聘人员严重超龄

  (12)关于“临聘人员年龄太大”问题。

  一是向劳务派遣公司和派遣人员进行谈话,讲明整改情况和措施,签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审查备案表》。二是公司已重新派遣合适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排除用工安全隐患。

  (六)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1.固定资产未入账

  (13)关于“2020年工会活动之家设备购置未列固定资产”问题。

  一是对已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盘点,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信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在此基础上建立固定资产档案,便于定期跟踪检查和管理;二是由工会财务人员将未录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补录,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固定资产补提折旧。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四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和长期有效使用。

  12.财务管理不规范

  (14)关于“二级机构惠农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在惠农公司原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健全沅江市沅供惠农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经惠农公司集体研究,报请市社党组研究同意,以劳务派遣形式聘请专业人员担任惠农公司专职会计,明确会计岗位职责,强化财务管理。三是惠农公司法定代表人督促公司专职会计于2024年5月前对公司所有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已补全有关巡察整改存在的公司各项票据涉及的审批手续和附件资料。四是7月份由公司监事对财务资料进行了自查,后续每半年一次,查漏补缺,规范账目。

  13.发票开具不规范

  (15)关于“报账审核不严格”问题。

  一是补齐2023年春秋游活动的人员明细表。二是加大日常工作中财务审核力度,规范报账时间,督促报销人及时报账,避免报账不及时等问题发生。

  14.惠农公司报销科目与票据不相符

  (16)关于“二级机构惠农公司报销科目与票据不相符”问题。

  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带领专职会计对惠农公司、社投公司出现错误装订的附件票据进行逐一清理,并根据票据归属进行重新规范装订。二是举一反三,由专职会计对2家公司所有财务凭据进行全面清理,经查,没有发现类似情况。之后,由专职会计严格审核各类财务手续凭证,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三是7月份,公司监事对财务情况进行自查,后续每半年一次,查漏补缺,规范账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721753;邮政信箱沅江市山巷口路323号;电子邮箱135747006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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