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顺利办结
发布时间:2024-04-10 16:24 信息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沅江管理部 作者: 浏览量:

  4月8日,沅江市缴存职工聂某在辉达壹号湾申请购买住房并在住房公积金沅江管理部顺利完成“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13万余元住房公积金被直接支付至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该业务的办理标志着“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在沅江市落地破零。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实施后,缴存职工无需自付购房首付款,可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以及支付的购房定金票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通过后,资金将直接支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该政策的实施落地,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落实《关于促进沅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对缓解购房资金周转压力,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下一步,沅江管理部将持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与推广,全力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