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14 16:39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30日至11月13日,沅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反馈意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共反馈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政令不畅,未严格按时间要求开展周一夜学,将机关夜学时间提前至上班时间进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局办公室对标问题清单,按照市委夜学工作要求,全面抓好问题整改。(1)落实学习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二巡察组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清单内容,并进行整改安排部署,在10月19日、10月26日、11月2日夜学中严格按要求进行了落实,并将制度重新进行了学习强调。(2)规范学习内容。按制定的授课表,提前将学习的内容和时间公布,接受各级的监督。并将签到和影像资料存档,以便查阅检查。经过整改,相关问题已得到完善落实。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网络舆情回应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迅速明确责任。召开党组会后,要求负责此项工作的服务中心立即进行查询,并进行了回复。分管领导与负责同志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不管以后重复多少次的投诉,都要按要求进行回复,做好工作。(2)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强化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清单内容进行了再学习,对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指导,与上级单位沟通工作的进展,并进一步对照此项问题举一反三。

3.关于关于制度流于形式,考勤签到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大家重新学习机关工作制度,对两名没有按规定请销假的同志进行了告诫谈话,让大家对照这两名同志的事情进行反思。(2)进一步压实责任。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做了进一步强调,结合省巡视的机会,要求每名同志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并让两名同志按要求补齐了请销假制度程序,有事提前向办公室报备去向。

4.关于违规向干职工发放奖金福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召开党组会后,明确了专人负责,对违规发放的资金和节日费用进行了收缴,共计6100元,按规定上缴到了纪委廉政帐户,并在会上再次明确了要求,要求工会和财务确保下次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5.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督促经办人按照财务手续,退回重复报销的费用共计400元。(2)严格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对今年差旅费用报销进行一次回头看,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3)以后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二、反馈意见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共反馈限期整改问题10个方面2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1.关于对“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五有’服务保障体系”指示精神的落实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重新学习传达“五有”指示要求精神。在专题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后,利用夜学的时间,对“五有”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同志身上,对指示精神进行了解读和重温,各班子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和强调。(2)在明年的工作中重点谋划。在年初制定工作规划中,将“五有”的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规划中,特别是对三定方案的内容进行了重新审定,对照今年来各项工作的特点进行了思考,从市局到乡镇,再到村社区全盘统筹。(3)加强业务全方位指导。为加强对乡镇和村社区服务站正规建设,计划于2021年在南嘴镇进行试点,并计划全年组织一到二次基层服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

2.关于职能职责没有理顺,优质高效的运行机制未真正形成。局机关一些股室职责权限划定不清,职能相互交叉,局党组没有及时协调,导致对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缺位。如在抗美援朝老兵来访诉求问题上,拥军优抚股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相互推诿,导致抗美援朝老兵反映的问题无人处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局办公室组织全局干职工利用夜学时间学习沅办[2019]39号《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再次明确各股室职能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老班长值班室”值班领导组织值班工作人员做好当日来访情况的接待、转交办、转送办、处理、结案整过程的信访工作,并根据来访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事项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分类、转交、转送本局对口业务股室,负责督查督办,负责包案到底。

3.关于信息采集不彻底,难以对服务保障对象进行集中有效管理。截至2020年10月15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率只有74%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2021年度将加大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力度,除依托局服务中心以外,在每个乡镇村社区服务站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此工作,加强信息采集联系与对接。(2)加强与社保,民政的联系,通过信息对比进一步加大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准确性,便于对优对象抚信息随时进行修正和甄别。(3)加大奖惩力度,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社区服务站将在年底给与奖励,对未按进度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给予通报,确保2021年信息采集工作率达到95%。

(二)用心用情全力服务退役军人有差距

4.关于对“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崇尚的职业”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单位个别干部对退役军人颇有微辞,用心用情、尽心尽力服务退役军人的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在夜学和平时教育中,强化工作职责所在,端正对退役军人的态度,特别是对有窗口服务业务的政务中心窗口和相关业务股室人员进行思想灌输,对发现服务态度不好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奖惩力度,对受到服务对象肯定褒奖的及时给予肯定和适当奖励,对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和抱怨的,及时进行约谈和处理。

5.关于推进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缓慢。根据《湖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退役士兵参保和补缴工作应于2019年12月底基本完成,但目前单位缴费部分没有完全到位,导致当前社保接续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要求工作人员督促个别单位和服务对象加快进度,解决好遗留问题。(2)省级资金于2020年12月拨付到位,第一时间督促财政将资金缴纳到社保和医保账户。(3)目前,沅江在整个益阳地区排名前列,正在加快收尾工作的完成。

6.关于深入基层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不紧密,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根据中央、省、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加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2020年6月30日制定《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

2、按照全员参与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人,工作人员每人联系1人。

3、2020年三、四季度23名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均已按“季联络”上门走访,详细了解走访对象生活、工作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联系对象存在的困难和诉求做好工作日志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股室汇报,制定精准帮扶援助方案,不合理的诉求耐心做好政策解答及思想疏导工作。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有效。

7.关于局党组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的形式单一。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大多以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没有结合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和互动交流,自觉运用新思想、新方略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落实学习要求。领导班子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或自学。(2)规范学习内容。按月制定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等作为学习的重点。(3)强化学习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抽查学习效果。对机关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检查评比;组织对各乡镇村(社区)站人员的学习情况开展督查,对检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或公示。年底组织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等测试,将考试结果公示并纳入党员积分。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8.关于局党组未集中学习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经常、不深入。2020年以来,党组仅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且研究讨论不深入,未解决具体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从2021年开始,严格按照每个季度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进行落实。(2)在中心组学习中及时加大对意识形态方面文件和政策的学习。(3)在工作中压实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

(五)财务监管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有发生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会无独立账户;报销不及时;多笔往来款未及时清理,2020年1月11#、33#、42#凭证反映,邓坚借支12000元、孙达军借支218000元、邓智辉借支153000元未归还;财务决策不规范,2019年4月11#凭证反映,向临聘人员穆和平发放工资3000元/月,未见党组会议研究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退役局于2019年3月新成立,当年没有经费预算,2020年实行经费预算后,工会已于2020年6月开设了独立的账户。(2)邓坚、孙达军、邓智辉三人的借支,均予以及时归还,将通过补齐手续,确保财务政策落实到位。(3)对临聘人员穆和平发放工资的事项将及时上会研究。

10.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6月8#凭证、10月6#凭证、12月41#凭证反映,报销慰问物资采购费共计2760元均无发票;2019年12月54#、2020年1月28#凭证反映,报销会议餐费4048元和军转干春节团拜会餐费5196元,均无就餐人员名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的落实,查实问题,及时补全相关票证。(2)对相关财务和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在相关会议上进一步明确财务报销制度。

(六)工作与学习作风纪律不严不实

11.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肃、不规范。行政会议记录存在空页、撕页、时间前后顺序混乱问题,有补记会议记录应付检查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规范党政会议记录,理清党组和行政议事权责边界。分别明确党组和行政会议记录人员,区分党组会、行政会议边界,确保杜绝会议记录撕页、断章、补记等现象。(2)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四办”组织的办公室干部业务培训,适时选送人员到“四办”跟班学习,提升办公室工作业务水平。

(七)党组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

1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经常、不深入。未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2020年党组仅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第二季度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发言内容空洞,以表态为主,未形成具体结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及时汲取巡察意见,认真做好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工作。(2)学习《党委(组)会议事规则》,将修改完善后的《党委(组)会议事规则》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加强对议事规则的学习与把握。(3)规范会议记录,党组定期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对会议记录的规范填写进行培训指导。

1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联系的支部和分管的部门党建工作指导较少,存在以安排业务工作代替讲党课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各层级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党建工作一次;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党建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各基层党组织日常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三是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要求。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在职党员进社区等组织生活,参与党员积分管理。

14关于抓党建服务大局不够。对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思考谋划不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脱节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支部任期管理。按《中国共产党支部管理工作条例》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条例》对任期到期的支部进行换届。二是严格把关发展党员。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严格把关,层层审核,确保党员档案的完整性。三是扎实开展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工作。提高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参与率,完善工作台账。四是加强工作部署与调度,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每季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标准要求,合理安排部署。五是高标准组织好2020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对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专题辅导。班子成员严格把关指导,督促落实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各项程序,确保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动真碰硬、见人见事。

(八)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

15.关于2019年主题教育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合开。会前征求意见走过场,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痛不痒,民主生活会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汲取巡察的意见,对照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二是认真组织筹划2020年底和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6.关于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没有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被评为“优秀”的党员人数超过党员总数的1/3,党员民主评议表“建议意见”栏全部为空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汲取巡察的意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二是认真组织筹划2020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明确专人负责评议党员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九)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乏力。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未研究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逐级弱化。局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责任状均与2019年基本一致,二级机构军干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与局机关资料雷同。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谈话模板化,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每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谈话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不出现反馈意见指出的类似情况。(2)加大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3)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工作计划和责任状内容雷同的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

18.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提拔任用干部未事先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邀请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会议。如2020年4月30日局机关研究党组成员分工和机关干部职位问题,2020年6月9日军干所研究活动中心建设事宜,均未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加强与驻检机构工作的对接。(2)形成制度,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强调和学习。(3)明确专人与驻纪检组的联系和对接,主动汇报工作,并接受监督。

19.关于对二级机构管理不严格。党组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二级机构规矩意识不强。军干所向干职工违规发放慰问物资,2020年7月1日组织钓鱼活动时,向参加人员(含军休所全体干部职工与军休人员)每人发放了20多斤青鱼;有的重大事项,如确定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公司和工程施工监理公司时,未召开支部会议集体研究;未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光荣院费用报销不规范,如2019年1月4#凭证反映,支出干职工住宿楼维修费用25858元,无维修合同;2019年2月1#、10月11#凭证反映,报销慰问物资采购费共计1420元无发放清单;2019年3月14#凭证反映,报销职工体检费用2200元,无体检方案和人员名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修改完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与各二级机构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对二级机构日常工作的督查指导。

(2)对军干所违规发放的20多斤青鱼折合钱款2400元退还到纪委廉政账户。对军干所支部会议对工程建设未研究、公车未建立使用管理制度的问题,加强整章建制,查漏补缺。

(3)对光荣院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由局分管领导和财务室协同光荣院完善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

20关于未按照规定对从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的中层干部在任免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干部推荐程序,凡被推荐到上一级职务时,被推荐人坚决采取回避制的原则;

(2)严格按照《沅江市中层干部暂行办法》,对从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的中层干部在任免前主动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备案,经批复后开展推荐投票研究讨论,并开展任前公示,相关资料存档保存。

三、压实两个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在今后工作中,局党组将以这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沅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党政主要领导抓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严抓班子、严管队伍。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清醒和自觉坚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注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十个方面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加力,严防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深入研究分析,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述职述责、交心谈心、民主评议、检查监督、考评考核等工作机制,把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靠制度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

(三)抓班子带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源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发展上。

(四)健全完善机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落实,持续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对尚未整改完成的,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将巡察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和向党内通报,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761300;邮政信箱(地址)湖南省沅江市新源路退役军人事务局大院201室;电子邮箱478605265@qq.com

 

 

中共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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