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湘退役军人发〔2021〕61号)规定,2025年我市开展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经多种方式联系,截至目前,仍有127人(详细名单见附件)未进行年度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后,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
2. 停发抚恤补助金后,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为保证您的抚恤待遇正常享受,请上述对象或者其家属朋友见公告后,相互转告、及时提醒,尽快联系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
联系电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0737-2761301。
特此公告。
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