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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通告(沅交执法航〔2025〕24号)
发布时间:2025-12-04 15:06 信息来源:沅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作者: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航行船舶:

近期沅水航道响水坎航段水位持续降低,已接近航道设计最低水位,水流流速大,船舶上行困难,为保障重要民生物资运输,确保航道安全畅通,我中心决定启动沅水航道响水坎航段公益助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益助航启动时间:2025126

二、助航航段:茶盘洲北闸水域至上塞湖滩

三、组织单位:湖南省益阳航道事务中心

四、具体实施单位:湖南省中源航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五、交通监督艇及助航船舶

交通执法监督艇:湘交巡0907、湘交巡0909、湘交巡0910、湘交巡0911、湘交巡0931、湘交巡0932、湘交巡0933、湘海巡09325

(二)助航船舶:中源航务推007、中源航务推099、湘沅江拖002如有增加,另行通知

六、助航性质

对上行船舶实施公益助航,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助航措施

1.响水坎公益助航期间,草尾河泗湖山船舶厂至响水坎北闸航段船舶实施单线控制航行,原则上以公历单日为下水通行日,双日为上水通行日,通行时间为6:0018:00,其它时段禁止航行,具体管控时间以现场指挥为准。

2.上行船舶控制点设在茶盘洲北闸,控制区域为上行的所有船舶,船舶临时停泊区设茶盘洲北闸以下水域;下行船舶控制点设在黄茅洲水上检查站,控制区域为三码头、四码头下行的所有船舶,船舶临时停泊区设三码头、四码头水域所有船舶有序停放,服从现场执法人员调度管理。

3.本次公益助航实行报关助航。需要助航服务的上行船舶须在现场上行助航船舶登记点办理助航申请,领取“公益助航派遣单(三联单)。助航服务结束后,受助船舶在派遣单上签字确认并返还单据一、二联至助航船舶工作人员。危险品运输船舶和民生物资运输船舶可优先安排通行。

4.实施单线控制航行期间,上、下行船舶须在指定水域停泊待航,按报先后顺序排档航行。

上行待航船舶:危险品船、重载船和空载船,应按河道左侧岸上指示标牌分别靠岸有序停泊;

下行待航船舶:危险品船舶必须停泊在泗湖山船厂以上水域,其它重载船舶在草尾至泗湖山航段根据船舶吃水情况择地停靠,但需与危险品船舶保持距离。

5.1000吨以上的船舶与吃水超过2米的船舶,禁止在单线控制航段内通行,无法上行的空载船舶需压舱上行。

6.通过单线控制水域的上、下行船舶均应开启AIS设备,通过甚高频“6频道向助航控制点报告船舶名称、吃水、装载等情况。同时要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及时掌握航道部门发布的水情信息,合理配载,严禁超吃水航行。

7.上、下行船舶须服从现场指挥,经调度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单线控制水域航行。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入助航水域,冒险上滩;不得在助航水域内追越或齐头并进。

特此通告。

 

沅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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