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沅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17:33
信息来源: 沅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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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湘林保〔2023〕5号)要求,我市组织技术单位对沅江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详见范围公示图),具体情况如下:
本市行政范围内有3处自然保护地由我市开展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前批复总面积为15730.40公顷,整合优化后总面积为1617.10公顷。
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前等级为国家级,面积为1707.71公顷;整合优化后,名称为湖南琼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级为国家级,面积为1478.61公顷(其中位于沅江市1246.25公顷、汉寿县232.36公顷)。
湖南沅江龙虎山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前等级为省级,面积为2053.20公顷;整合优化后,名称为湖南沅江龙虎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等级为省级,面积为138.49公顷。
益阳市沅江市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前等级为省级,面积11961.15公顷;整合优化后,不再保留,被整合归并至湖南琼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与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现对上述3处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向市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737-2721540。
附件:
1.湖南琼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公示图
2.湖南沅江龙虎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公示图
3.益阳市沅江市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公示图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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