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20 17:08 信息来源: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作者: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10月10日至10月14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要求,从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了25家事业单位,对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序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单位地址

1

124309814469091631

沅江市殡仪馆

李志钢

沅江市枫树杈路

2

12430981344868276X

沅江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孙伏安

沅江市建设路7号

3

1243098144690918XK

沅江市社会福利院

盛建明

沅江市琼湖西路445号

4

12430981G01760681J

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曾辉

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

5

12430981G01760788X

沅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贺春江

沅江市琼湖路88号

6

1243098144692016X0

沅江市福利企业管理站

曾林

沅江市琼湖中路

7

12430981MB1173165X

沅江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谭建华

沅江市新湾镇新湾村

序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住所

8

12430981MB117319XB

沅江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黄帆

沅江市琼湖路391号

9

12430981MB11732024

沅江市社会福利中心

梁小强

沅江市建设路7号

10

124309810642307290

沅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王辉

沅江市枫杨路高新科技园12栋5楼

11

12430981G01760841R

沅江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张奇林

沅江市枫杨路高新科技园12栋5楼

12

12430981MB1A130488

沅江市国有改制企业服务中心

朱建光

沅江市枫杨路高新科技园12栋5楼

13

12430981MB1G991828

沅江市电力执法大队

陈继光

沅江市枫杨路高新科技园12栋5楼

14

12430981736787766N

沅江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李鹏程

沅江市白沙大道1号

15

12430981MB1462629B

沅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蔡飞阳

沅江市白沙大道1号

16

12430981446924304L

沅江市征地拆迁事务所

黄业夫

沅江市桔城大道

17

12430981446924486Q

沅江市自然资源交易服务所

叶怡君

沅江市白沙大道1号

18

12430981661677561D

沅江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熊越之

沅江市白沙大道1号

19

12430981446924312F

沅江市自然资源测绘院

罗建波

沅江市白沙大道1号

20

12430981G01760809E

沅江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刘思斯

沅江市白沙大道1号

21

124309817483836541

沅江市自然资源修复中心

雷学武

沅江市桔城大道

序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住所

22

1243098166168282XL

沅江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彭晶

沅江市白沙大道1号

23

12430981MB0W378060

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彭华

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24

12430981MB1H365100

沅江市产业园区自然资源服务所

张艳

沅江市高新园区自然资源服务所512

25

12430981MB1G740731

沅江市赤山岛资源保护中心

黄昊

沅江市南嘴镇和谐村村部对面

 

二、抽查情况

从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看,25家事业单位法人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2021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业务活动开展正常。市统计执法支队、市电子计算机站、市机关服务中心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证书、印章管理使用规范,登记档案齐全规范。抽查中也发现了部分单位存在登记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法定代表人编制与实际岗位不对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国有改制企业服务中心、市电力执法大队等3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编制为行政编制;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市自然资源交易服务所、市产业园区自然资源服务所等7家事业单位业务法定代表人编制不在本单位。

(二)登载事项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变更。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市社会福利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市自然资源修复中心单位住所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

(三)法人证书管理不到位。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法人证书不慎遗失未及时补领;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市征地拆迁事务所、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市产业园区自然资源服务所、市赤山岛资源保护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悬挂在业务活动场所醒目处。

三、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事业单位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0月31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地址:沅江大道市治大院办公大楼923办公室;联系电话:2812928)。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示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特提出如下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须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要求,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住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后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证章、登记档案管理,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登记资料单独立卷归档,确保登记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3.举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督促依法履职,规范运行;对所属事业单位申办的登记业务和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管理,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引发纠纷。

 

 

沅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