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沅江市委第十三轮巡察进驻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5:56 信息来源:巡察办 作者:巡察办 浏览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决定从3月15日起开展十二届沅江市委第十三轮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5月28日

二、巡察对象

草尾镇、胭脂湖街道、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接待服务中心、市史志编纂室6个单位党组织。

三、巡察方式和内容

巡察方式:巡察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沅江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主要采取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巡察。

巡察内容: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结合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特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四、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在市综合档案馆五楼集中办公,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室所在区域、市综合档案馆门口设置举报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根据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也可通过来电、来函、短信、电子邮件、微信反映问题(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巡察结束后,所设信访平台全部关闭。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相关单位处理。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具体安排和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曹建华; 副组长:陈世界

被巡察单位:草尾镇、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接待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609613838@qq.com

信访举报电话:15673796686

举报箱地点:市综合档案馆大门口;草尾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禁毒办旁、草尾镇人民政府复兴路一侧、振兴路草尾派出所旁、华润路草尾政务服务中心旁;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办公楼门口、漉湖农商银行门口;市治大院二会议厅大门左侧。

市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江  华; 副组长:黄  浩

被巡察单位:胭脂湖街道、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史志编纂室

电子邮箱:258743896@qq.com

信访举报电话:15526309057

举报箱地点:市综合档案馆大门口;胭脂湖街道机关大院门外、胭脂湖街道水利服务中心大楼外;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机关大院门外;市政府办公大楼11楼史志编纂室斜对面。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欢迎对巡察组工作给予监督。

附:举报微信二维码(扫码加微信即可反映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             市委第二巡察组

 

 

                                            中共沅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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