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3 15:46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沅政办函〔2026〕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涉砂企业:

《沅江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3日


沅江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压实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采区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全市河道采砂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河道采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规范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秩序,全面压实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采砂船舶作业、砂石运输全流程安全管控,系统性消除船舶作业、机械操作、消防、汛期涉水、等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采砂坍塌、船舶碰撞倾覆、火灾爆炸、人员溺水、机械伤人等安全事故,构建“采、运、卸”闭环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河湖航道通航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理念,以压实采砂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以常态化督导检查、隐患整改闭环为抓手,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监管到位、安全有序的采砂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控水平。

坚持统筹调度、分线监管、企业主责、末端落地、齐抓共管、闭环治理的原则,实行专班统筹督导、行业专业监管、企业全面落实、船舶末端执行的分层管控模式,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筑牢防线,实现河道采砂安全全域、全程、全员管控。

三、组织保障

成立沅江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班(详见附件),统筹推进全市采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坚持督导不替代、统筹不包办原则,履行统筹、协调、督导、督办职能。一是统筹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常态化督导方案,每月组织开展1次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二是协调水利、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保护区管理局等主管部门依法开展采砂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督导晓日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及船舶作业安全管控;四是梳理采砂领域突出安全风险,调度隐患闭环整改,协调处置跨部门、跨领域安全问题;五是汇总工作情况、研判安全形势,督促压实各单位安全生产履职责任。

四、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杜绝监管空转、防范责任悬空,建立市砂管事务中心总体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晓日公司主体负责、作业船舶末端落实的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砂管中心:全面落实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部门协同、常态督导、考核督办、信息汇总等工作。牵头制定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督导计划,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督导。督促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生产企业依规生产、经营;负责督办河道采砂违规作业、违法生产行为查处及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销号闭环工作。

(二)市水利局:全面落实水利部门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管控采砂许可范围、开采深度、作业时段,核查采砂船舶合规资质,查处超范围、超深度、破坏河势、堤防、水工建筑物、影响防洪安全等违法采砂行为,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水利行业安全规程开展作业,全面落实采砂现场标准化建设监管。

(三)市交通运输局:全面落实交通部门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采运砂船舶适航、最低安全配员、船员持证、船舶消防救生、防污染设备检查,查处船舶无证营运、碍航作业、超载运砂、船舶非法过驳、侵占航道停泊等违法行为,规范水上采砂作业秩序。

(四)生态环境分局:全面落实生态环保部门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船舶污水、垃圾、尾砂排放,管控采砂水体污染、固废收集、岸线生态破坏等水生态、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落实绿色开采、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环保措施。

(五)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应急部门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开展企业安全培训、隐患闭环督查,组织应急救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六)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区部门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河道采砂专属监管,严控作业边界,严查船舶、设备越界到自然保护区违规作业,排查整治破坏自然保护区风险,坚决杜绝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的采砂行为,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七)晓日公司:负责河道采砂开采经营,全面统筹采砂安全投入、制度建设、隐患整改落实。承担采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全面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旁站、人员设备管控、隐患自查自纠、制度落地执行。严格落实各行业部门监管要求,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隐患整改、安全值守,主动配合专班督导和行业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作业船舶:各采砂、运输船舶全面落实河道采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船主实际控制人、船长、船员、操作工、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严格服从各行业管理部门和晓日公司统一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规范船员操作、做好船舶设备日常运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杜绝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五、工作机制

聚焦采砂安全生产全流程管控,建立标准化、常态化、闭环式管理机制,将日常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应急处置、督导检查、考核问责贯穿工作全过程,实现长效治理。

(一)常态督导调度机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月例会”调度制度。由工作专班组织,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梳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报督导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每月开展1次作业现场、船舶设备、停靠区域、办公生活区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联合督导,督促各方履职尽责、规范作业。

(二)隐患闭环整治机制

建立“企业日常自查、部门专业检查、专班综合督导”三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倒逼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复核、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逐项复核、逐项清零,坚决杜绝隐患滞留、问题反弹、虚假整改。

(三)全员教育培训机制

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风险识别、应急处置能力。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专业安全指导,强化行业规范、执行标准、安全底线宣讲。

(四)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各行业部门指导企业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企业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落实值班值守和风险预警工作。重点强化汛期、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的作业管控,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处置、协同联动能力。

(五)协同共治监管机制

固化“专班统筹、行业监管、企业主责、末端落实”联动工作格局,各单位各司其职、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行业部门精准开展专业执法、精准管控,企业主动对接、主动整改、主动落实,杜绝各自为政、监管脱节。

(六)追责问责约束机制

坚持从严监管、严肃问责,对行业部门履职缺位、督导不力,企业主体责任悬空、隐患整改敷衍、船舶违规作业频发等问题,由专班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对因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彻底、违规作业引发安全风险及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沅江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沅江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何  芳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召集人   刘  波   市砂管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   庄  智   市砂管事务中心副主任

曾永熙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哲安   市水利局副局长

冯晓曦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汤  尧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匡  武   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左亮波   晓日公司总经理

汤  宇   市砂管事务中心第一采区工作站站长

蔡静宇   市砂管事务中心第二采区工作站站长

曾荣臻   市砂管事务中心综合协调股股长

张作为   市水利局砂石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  真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丁国强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  鹏   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区队区队长

夏志英   保护区管理局法制股专干

李  明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专干

熊胜国   晓日公司副总经理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砂管事务中心,由庄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因岗位或分工调整变动的,由继任人员自动递补,不再另行发文。本专班为临时性工作机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