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刘伟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1 11:04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沅政人〔2026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驻沅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刘伟云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胡静酌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简卫军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任命高  渺同志为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任命易可星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唐  亮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

任命梁伟鹏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匡  武同志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琼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命彭  坚同志为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夏海兵同志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任命刘  涛同志为琼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曾庆华同志为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肖凌翎同志为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曾  勇同志为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  磊同志为琼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曾  明同志为黄茅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光波同志为四季红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  旺同志为南大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恩华同志为茶盘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大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尹正军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欧志新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新伟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  敏同志的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继勇同志的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哲安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定新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亮军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文伟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晓霞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朝辉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  鸣同志的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仇青松同志的市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勇飞同志的琼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姚浩羽同志的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俊杰同志的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翟建琛同志的黄茅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罗文韬同志的四季红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吕少宇同志的茶盘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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