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发〔202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2025〕5号)精神及益阳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相关部署,全面推进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时间。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6年1—12月)。组建普查机构,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
2.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
3.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4.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沅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镇(街道、中心)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专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推进本地区普查工作。各镇(街道、中心)、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专班统筹协调、乡镇具体实施、村社普查入户、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信息共享,主动承担普查相关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协助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其中,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农业相关基础资料及农业指标解读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资料清单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镇(街道、中心)要加强与市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村(社区)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市级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镇(街道、中心)要切实强化普查经费保障,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普查工作所需各项经费,重点保障普查两员补助足额落实、及时发放,为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经费支撑。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道、中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普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依规。各镇(街道、中心)、各成员单位、普查“两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禁人为干预普查数据。普查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普查对象要依法配合普查,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资料。对违反普查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普查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加强普查数据审核、复核和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各镇(街道、中心)、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沅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附件
沅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何 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召集人 刘密珍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小波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周 辉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吴 波 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范哲宣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谭 炜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 磊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唐业毅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跃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志新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万献军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天舒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正云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军 市畜水中心副主任
吴正军 市文旅广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鑫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立国 市市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拥军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王新明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小楠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局长周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述专班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普查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