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安全生产“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4 09:35 信息来源:沅江市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沅政办函〔2024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涉粮企业:

    《沅江市安全生产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23


沅江市安全生产“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益阳市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51行业标准”)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守底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过宣传教育、监管抽查和行政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学好用好安全生产51个行业标准”,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行业领域或辖区属地生产经营单位(含企业、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底数和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提高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积极性,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从源头上整治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重点任务

    安全生产51个行业标准”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突出运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道路及水上交通、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用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项目建设、自建房、燃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工商贸、农林水、校园、电力、砂石开采、密闭空间作业、电焊作业、高处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含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伤亡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法定职责落实。

     (一)大宣传

    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迅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51个行业标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实质性推进,包括但不限于:

    1.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研究、动员、部署专项行动,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实质性部署、推进、督导分管联系领域专项行动。

    2.通过现场摸排或工商登记系统,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行业领域或辖区属地生产经营单位(含企业、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或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平台(微信群、短信平台等有效管理载体)。

    3.通过村社区网格群、日常管理工作平台、主流媒体、横幅标语、上门上户等多种方式,有效宣传51个行业标准”及相关部署安排。市安委办、融媒体配合,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守底行动”专题栏目,及时宣传“51个行业标准”和各单位专项行动典型做法、加大负面曝光力度,进一步奖励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大培训

    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近期要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各单位结合本行业实际和51个行业标准”关联内容,统一或分线认真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掌握相关核心要求,并将“行业标准”下发至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

    2.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或通过购买服务,细化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条目化、易操作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表”,并作为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抽查、行政执法的依据(“监管抽查表”“行政执法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表”(“监管抽查表”“行政执法表”),提供给各镇(街道、中心)、园区使用。

    3.各单位通过培训等方式,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51个行业标准”,主要学习使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表”。

    4.各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结合51个行业标准”开展相关教育培训。

    (三)大排查

    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完成“大宣传、大培训”任务的同时开展大排查行动:

    1.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中心)发动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运用51个行业标准”,特别运用是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格式化排查,并汇总生产经营单位反馈的排查整治情况。

    2.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中心)有针对性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系统排查抽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与各镇(街道、中心)、园区适当分工或联合行动。

    3.突出大排查重点,主要围绕“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文化旅游、校园、能源、工业企业生产、特种设备、砂石、危险废物”等领域进行,近年来发生过亡人事故的行业与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领域大排查务必全覆盖。

    4.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以狠抓日常安全监管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排查。

    (四)大整治

    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为重点,扎实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1.市交警大队牵头,以“人车路企、建管罚宣”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2.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渡口、码头日常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3.市消防救援局牵头,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打通生命通道”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4.市住建局牵头,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自建房领域等安全监管执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5.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以加强老旧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6.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以加强打击“黑加油点、黑烟花点”和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危化烟花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五大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7.市文旅广体局牵头,以加强文旅经营单位责任和文旅活动场所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安全专项整治。

    8.市教育局牵头,以加强校车运营、防溺水和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9.市发改局牵头,以加强新能源项目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0.市科工局牵头,以加强工业专委管理和电力生产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

    11.市市监局牵头,以加强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2.市砂管中心牵头,以加强砂石开采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砂石领域专项整治。

    1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及辐射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4.市农业、水利、粮食储备、园区、商务、仓储物流等行业主管部门以狠抓日常安全监管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好“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5.各行业管理部门都要重视“项目建设、小火亡人、煤气中毒、电气焊割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领域安全监管,履行法定职能职责;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对照部门监管重点,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针对性落实整治工作。

    (五)大执法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围绕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依据“监管抽查表”“行政执法表”开展监管抽查和行政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风险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2.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屡罚未改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开展约谈曝光,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府或部门机关门户网站、主流媒体、行业领域日常管理工作平台(微信群、短信平台等有效管理载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

    1.9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制定印发“51个行业标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工作重点措施等,专题动员部署“51个行业标准”专项行动。

    2.10月中旬—12月上旬为集中攻坚阶段。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51个行业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并向行业监管单位或辖区各镇(街道、中心)反馈排查整治情况(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表”);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51个行业标准”,并根据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反馈情况,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一线执法抽查,严查和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3.12月中旬为总结提高阶段。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措施。

    (二)做好工作统筹

    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推进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三同时”,把专项行动与日常业务管理融合推进,落实“安全守底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特别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调度推进,形成责任链条和工作体系,实质性推进“51个行业标准”专项行动。

    (三)确保工作实效

    1.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完成51个行业标准”专项行动规定动作,切实保障“人财物”,落实“大宣传、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格式化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运行积累经验,为减轻基层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负担、从本质上确保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

    2.51个行业标准”专项行动期间,属生产经营单位自主检查发现、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属地方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等;因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亡人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3.市安委办加强对辖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管和明察暗访,相关情况适时报告市安委会主要领导并公开通报全市。

    (四)报好工作信息

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报送工作,及时汇总辖区和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认真填写上报调度表,坚决杜绝零数据、零处罚、零成果等现象。请各镇(街道、中心)、园区和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其他部门单位可参照落实)于1220日前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璐,yjsyjglj2800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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