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南嘴镇
  • 负责人: 戴 岭
  • 机构地址: 沅江市南嘴镇沅南路18号
  • 联系电话: 0737-2286113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 

   (一)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