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高新区
  • 负责人: 李选才
  • 机构地址: 沅江市枫杨路沅江高新区6栋综合楼五楼516室
  • 联系电话: 0737-2713999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沅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关于高新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益阳市委、市政府及沅江市委、市政府授权(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新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沅江高新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沅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拟订沅江高新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沅江高新区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和对外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沅江高新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沅江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沅江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沅江高新区的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创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七、负责沅江高新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八、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沅江高新区综合管理、统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工作。

    九、承办益阳市委、市政府和沅江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沅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沅江高新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对园区局室及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的拟订;负责区内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统筹沅江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订产业扶持政策;负责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银企对接、上市培育等工作;负责区内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指标统计分析;按权限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企业职业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经济合作局。负责拟订沅江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及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 投资项目洽谈和项目引进落地工作;负责招商形象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并实施;负责全区内、外资全和项目引进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和高新技术合作涉及的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区内标准厂房管理及企业服务工作。

四、开发建设局。负责拟订沅江高新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沅江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区内建设工程的计划、评估论证、预决算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区内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推进的统筹调度和督促督办;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协调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和相关服务工作。

五、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园区财源;根据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计划,负责制定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批准的年度预算;负责区内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防范化解区内重大风险;负责区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项目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负责指导园区平台公司开展融资、筹资工作;负责地方金融工作,协调处理区内企业融资、上市等工作。

六、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