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审计局
  • 负责人: 袁志斌
  • 机构地址: 沅江市琼湖路湖109号
  • 联系电话: 0737-2722266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办[ 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沅江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地址:沅江市琼湖路109号,办公室电话:0737-2722266。 

    第三条  中共沅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委、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益阳市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

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益阳市。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益阳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

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中央、省、益阳市、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镇、场、街道预

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辖区及市属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益阳市级

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

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

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草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组织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市纪委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1。增加重大项目稽察职责。

    2。增加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3.增加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

内设机构
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调研、宣传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和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后勤、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全市审计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二)财务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财务,负责审计事业经费管理;负责系统党建、纪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统计、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初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青妇等工作。

    (三)法规审理股。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对审计业务部门移交的审计资料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罚、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方面进行审理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负责局审计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草拟有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开展审计业务内部监督,对单位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国家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质量;会同办理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审计质量责任追究意见;组织实施审计业务培训;指导全局审计业务的法规工作;联系市审计学会工作。

    (四)财政金融审计殷。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园区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税收征管,中央、省级和益阳市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审计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组织审计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

    (五)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市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农业农村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七)政府投资审计股(重大项目审计股、重大项目稽查股)。负责组织审计政府性投资、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开展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对市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卖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负责组织开展市管领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九)企业审计股(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股)。负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或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绩效情况;t组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监事会管理。

    (十)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组织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一)政策跟踪审计股。负责组织对市直有关单位及下属单位、园区落实上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十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负责制定全市内部审计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十三)审计技术计划股。负责组织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工作;配合审计业务部门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数据分析;承担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数据采集、处理、管理和其他审计技术工

作;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和联网审计;组织、协调、指导“金审工程”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设备的日常雏护工作和审计专网、审计外网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

计统计工作。(十四)审计执行股。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