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教育局
  • 负责人: 沈迪文
  • 机构地址: 沅江市桔城南路108号
  • 联系电话: 0737-2721626;

  • 办公时间: 夏季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冬季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主要职责

沅江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益阳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学校的设置、更名和撤销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以及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和组考工作;指导全市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市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校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负责教育系统的禁毒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管理全市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另外: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主要职责:

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市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二)负责对全市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考核。

(三)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组织培训教育督导人员,科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
1.负责全市教育工作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情况综合和草拟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报告;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教育宣传、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管理;
4.负责上传下达、来文初处、发文审核、文书档案、报刊征订发行、图书装备;
5.负责机关财务管理、保密保卫、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及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6.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政策咨询服务、来信来访、督查督办、网络舆情控制;
8.负责协调教育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管理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含民办教育行业)党建工作;
2.负责党建工作研究规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
3.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1.综合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工作;
2.负责执行教育法规和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3.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学籍管理及保学控辍工作;
4.负责制定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教学质量监控;
5.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6.负责中小学教材及配套用书的审核管理;
7.负责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
8.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协助学校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
9.负责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指导学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1.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执行职业教育条例、法规及教学计划;
2.管理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规划职业学校布局,指导办好重点职业学校;
3.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拟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许可、设立、变更、撤销等审批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教育教学工作;
5.负责乡镇农校、农科教中心的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
1.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预测工作;
3.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管理市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市教育地方附加费;
4.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
5.指导监督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与使用;
6.统筹管理国家专项拨款、赠援款和外资贷款;
7.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指导所属学校的财务管理;
9.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10.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11.管理教育系统的招商引资和政府采购工作。
六、学前教育股
1.管理指导全市幼儿教育工作;
2.受理民办幼儿园机构设置、变更、撤销等审批工作;
3.负责民办园办学的年检及许可证的换证工作;
4.负责管理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注册登记工作;
5.负责保教保育质量监控,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及幼教队伍培训;
6.监管公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和0-3岁早教工作的开展;
7.负责国家和地方对幼儿教育的奖补资金和普惠资金分配计划制订。
七、教师工作股
1.负责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及材料申报;
2.负责中小学教师及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负责特级教师评选考核管理;
4.负责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工作;
5.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管理工作;
6.做好“三区支教”、教师对口支援和教育援藏、援疆工作;
7.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工作;
8.承担市语音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人事股
1.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组织、机构编制、教职工队伍建设、各学校教职工需求和调配管理、岗位设置、劳动工资及福利待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按管理权限,承办股室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任免工作;
3.负责老干管理工作;
4.协助教育基金会的工作;
5.协助“关心下一代协会”和老科协工作。
九、审计股
1.贯彻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2.负责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3.负责全市教育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安管办
1.负责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拟订教育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协助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4.负责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及数据收集;
5.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7.履行应急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