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2〕005号
发布时间:2022-02-17 09:34 信息来源:沅江市安置与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作者:谢亮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3号、益阳市人民政府〔2018〕8号文件的规定,拟征收南嘴镇百家沟村集体土地3.53亩,用于沅江市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南嘴镇初级中学学生公寓)。沅江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被征地社区(村)的有关人员对被征地的补偿登记进行了复核,拟订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

(一)征地面积、地类:

征地面积3.53亩,其中果园3.19亩;农村道路0.31亩;采矿用地0.03亩。

(二)征地补偿(含土地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53550元/亩。

青苗补偿标准:果园14400元/亩。

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共计:贰拾叁万肆仟玖佰陆拾捌元整(¥:234968.00元)。

(三)本次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在本次征地费中以货币补偿形式安置。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房屋拆迁补偿:按益阳市人民政府〔201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拆迁安置:采取分散安置方式。

三、补偿款支付方式

征地拆迁补偿款项在收到上级人民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后由沅江市安置与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在三个月内支付给相关权利人。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天,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告期满前以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沅江市安置与征地拆迁事务中心。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07372721577)

特此公告。

     


         二0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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