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征收琼湖街道办事处双凤社区、实竹社区集体土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组织实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批准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2年4月28日。
批准文号:(2022)政国字第565号。
四、项目名称:双凤社区集体土地17.70亩、实竹社区集体土地4.77亩,共计22.47亩。
五、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 号)及益阳市人民政府〔201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沅江市安置与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