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嘴镇初级中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征收南嘴镇百家沟村集体土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组织实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时间:2022年4月23日。
三、批准文号:(2022)政国字第445号。
四、项目名称:南嘴镇初级中学学生公寓
五、批准征收面积:百家沟村集体土地3.53亩。
六、补偿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及益阳市人民政府[201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沅江市安置与征地拆迁事务中心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