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沅江市财政局信息股惠民惠农补贴业务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条 一站式办理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业务股室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的相关事项,提供简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 一站式受理内容
(一)岗位分设:关于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财政局信息股内部分设受理岗、系统管理员、复核岗、发放岗;
(二)岗位职责:
1、受理岗 负责接收财政业务股室提交的系统人员变更表、权限变更表、新建批次申请表、资金发放汇总表、资金发放明细表、资金发放相关公示佐证材料等,并对所有接收资料和来访人员资料进行登记;所有相关资料交股室长报备,再转交其他经办人员;跟踪办理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来访人员。
2、系统管理员 负责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管理;合理设置给岗位权限;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变更人员、权限、补贴项目对应单位。
3、复核岗 负责新建批次并对资金发放汇总表、资金发放明细表、资金发放相关公示佐证材料进行程序性复核;因特殊情况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反馈给受理岗。
3、发放岗 收到审核岗审核完毕的资料后,负责核实发放资金到位情况;负责核实发放汇总数据;发放指令发送到银行;及时将发放结果反馈给财政局国库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和财政所;要求财政所根据错误发放数据及时核实,并会同业务主管站所更正补贴对象基础数据。
第四条 根据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流程,只要手续齐全应24小时内办结。
第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除责成其改正外,视情节轻重报局机关及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